我想咨询一下有关遗产问题,我爸爸是离休老干部,现在的老婆是我的后妈,他们没有共同子女,我的亲妈在农村生活,没有经济来源,靠爸爸每年寄一点生活费过活,我也在农村种田。经济拮据,勉强维持生活,爸爸过世后有20个月的工资补偿,银行还有存款,现在还有一套房子,房子是我爸爸的名字,我想问一下我有多少遗产可继承。我的儿子的户口在这套房子里,他有居住权还是继承权?
张律师,您好!我的老公于2009年7月20日因病去世,去世前变卖了一家酒楼(公证处有公证,扣除外债公证书上明确表示余22.5万必须交给我作为日常生活费,当时这部分事情委托我公公去处理,至今为止他们并未给我一分钱)。去世后有贷款50万元未还,有一块地皮和一处房产。现将地皮变卖了78万去还贷。还贷后有现金约26万和一处
父母去世30年无遗嘱,产权是父亲,我家就兄妹二人,50年代我俩就全在北京市里安家落户,老宅一直无人居住,1993年公社从新测量宅基地,我哥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将宅基证的户主一栏里写上了他的名字,当时他还在北京工作,户口也在北京,1998年他将户口才迁回老家,还是居民户口,并在院中盖了23间房,于2002年又将老房子5
我父亲的前妻在和我父亲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上写到:把我家西屋一间半的房子给我父亲的前妻。但是房照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我父亲和我爷爷都过世了。我想问:离婚协议上说把房子给我父亲的前妻那一间半还生效吗?
我外公死后没有遗嘱,所留下的房子和钱都被都被小姨拿去了,我妈妈什么都没得到, 当时二姑奶奶 说 外公的房子死之前就过户给小姨了但是我妈妈完全不知情也没看到 房产证上名字到底是谁的。本来这房子最先决定是让舅舅的,当时为房子都吵过架后来外公决定让小姨住一间 就为这是父子关系决裂,舅舅后来就出了事死掉了。其实
我爷爷奶奶再婚40年,各有2个儿子,如果要是奶奶先走了,爷爷去世后自书遗嘱把2人的共同财产都给他自己的儿子,请问合法吗?爸爸可以有四分之一的继承权吗?
我对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判决书不服,判给我房屋面积的山分之一也就是23平米?二审法院依据2008年的评估鉴定每平米按3100作价给我共计7万2千元,但是2008年我打官司的时候那个评估本身就低,没要钱2008年那时候是房屋原面积回迁,2010年5月28日下的判决对我的三分之一市值是按2008年的价格计算的,每有按2010年的价格计算
我对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判决书不服,判给我房屋面积的山分之一也就是23平米?二审法院依据2008年的评估鉴定每平米按3100作价给我共计7万2千元,但是2008年我打官司的时候那个评估本身就低,没要钱2008年那时候是房屋原面积回迁,2010年5月28日下的判决对我的三分之一市值是按2008年的价格计算的,每有按2010年的价格计算
我对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判决书不服,判给我房屋面积的山分之一也就是23平米?二审法院依据2008年的评估鉴定每平米按3100作价给我共计7万2千元,但是2008年我打官司的时候那个评估本身就低,没要钱2008年那时候是房屋原面积回迁,2010年5月28日下的判决对我的三分之一市值是按2008年的价格计算的,每有按2010年的价格计算
您好,我的配偶去世了,他的父母要求我给他们买房子,如果做了遗产分割公证,他们将来还能要求我再分配财产给他们吗?我对他们还有什么义务和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