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协议书 协议号:WULIU20100528-01 甲方:吴 身份证号: 发证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发证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章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甲方于2010年 月 日将****万元资金投入到乙方的证券资金账户上与乙方合资炒股,乙方现有账户股票市值是20万RMB,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可随时了解帐户执行及收益情况;甲方所投资金为半年期资金,不得在双方约定的代理期限内以任何理由中途抽回所投资金,乙方不得挪用任何资金,确保甲方资金全部在乙方帐户中操作。如确实遇到不可抗拒 的 风 险 , 急 需 资 金 , 可 提 前 解约,但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如 需 提 前 解 约 , 则 乙方 不 保 本 不 付息 , 如 有 盈 余 乙方 可 获 得 利 润 的50%;合同期满如甲方所投资金发生亏损都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任何一次擅自操作都将被视为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给予乙方的分红为所投资金的纯利润的50%。到期结算如若乙方无能力偿还,将以乙方的房产(产权证号: 地址 )做抵押变现偿还给甲方本金,或者以乙方现行股票交易账户强制平仓后的所得资金做偿还保证。逾期偿还将以每日3%的滞纳金收取。 利润的计算方式:甲方出资50万,乙方出资20万, 所得利润为合同截止日前的当日股票交割日的市值-本金-证券公司的手续费 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不足百元部分舍去不计,付款手续费由付款方支付。 其他: 1、双方确认,本协议书面记载的联系地址,系双方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按照对方本协议记载的联系地址或书面变更后的联系地址,送达法律文件的,无论该文件是否已由对方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2、双方确认,除本协议中的空格部分应作相应填写之外,其余在本协议任何部分进行的手写文字或条款,均不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作无效条款处理。 3、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作出变更,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委托理财的金额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的第一个周一(并为市场开放日)生效。 本协议一旦进行利润分配,分配后如无异议,本协议于当日起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一份,协议过程需要经由法律途径诉求利益的,以北京执法部门为最终仲裁机构。 甲方 : (签名) 乙方: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开户材料复印件 房产证复印件 乙方的股东账户深圳 上海 资金账户:用户名 密码 甲方的股东账户深圳 上海 资金账户:用户名 密码 甲方的银行账户: 乙方的银行账户:
律师你好 我是北京的,我去年签订了买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据国家规定是五年内不能出售,但是我们在中介签订了全款买这套房子,并等满五年过户的合同,现在房子涨价很猛,而过户期也到了,卖家如以没满五年签订合同无效来反悔 达到重新卖房赚钱的目的 。我该如何办?我们的合同到底有效没有 他是否可以用没满五年合同
你好律师 我家这正进行新农村建设,可村干部互相勾结,我们根本不同意,后来我母亲被他们鼓动在合同上签了字,签的是我的名字 还按了手印,我问一下有没有法律效益 希望您能给我解答 进行司法确认有时间限制么?
我于2010年3月初跟公司签过一份3年合同即2010-1-1到2012年12-31,该合同只有一份归公司.但是4月22日公司又要求我们重新补签合同即2008年1-1到2012年12-31日,我们不想签,但是公司说不签就离职,所以没办法就签了,不过在合同的日期我们写的是2010年4月22日补签,不知道可不可以?公司会被拆迁这个消息一直都瞒着我们,最快今年年底
一公司向银行借款,银行和该公司股东签订了借款保证合同,由股东对本公司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是否违反了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加重了股东的责任?或者说这种担保等于自已对自已担保,是无效的担保?
我准备买一套2007年4月的房子,总价38万,由于卖方想合理避税,所以我们约定2年半以后过户,即卖方的房产证满5年再过户,(目前他的房子还做抵押贷了按揭贷款)现在他要求我首付20万并公证,2年半以后我拿剩下的18万和他一起去银行办理他的银行解压手续,把房产证拿出来再给我过户!我想咨询一下,他是否有买卖这套房屋的权利,我
请问在重庆当前的法律政策下,所签订的 购买还在按揭中的二手房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所签订的二手房合同中的那套住房的业主是向银行贷款按揭的,贷款期限不太清楚,按揭时间是差不多09年的样子,目前还在月供中!
我一朋友,家中06年购房,一直未办理房证,近期,他父亲在他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房屋中介和买房人签订了一份含有20%违约金条款的卖房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