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协议上明确说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我补偿金,但协议上只说了补偿金总额,未说明补偿年限及补偿的月份数,公司只是口头上说按10个月算的,而我应是在公司工作了11年多些,应补偿11.5个月。 公司协议上这样是自相矛盾的,我要求公司加补1.5个月补偿金合理合法吗? 另协议上有一条说“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这明显有悖于党的十八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协议超越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我仍然有权依法维护我个人的权益,公司也同意,我认为协议无效,公司却认为有效,谁对?
在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里规定我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得辞职或自动离职,这样的一份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另外说因我的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我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单位合同存续期间公司应发工资总额减去当地当期最低工资总额,这样是否合法?
公司合同中附带了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这样合同是否有效?我是不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没帮我缴保险 公司合同中附带了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其实是公司自己加上去的 合同还附带有竞业限制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赔偿几万块 这样的合同 我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 而不赔偿违约金
解除劳动合同一式四份,但我所持的这份合同上我没签字是否有效?
2002年我与单位签了解除劳动合同书,合同一式四份,但我所持的这份合同上没我的签字盖章,并且工龄与单位上所签的那份合同少1年,这关系到养老金,医疗保险等少交的问题,我要诉合同无效,请问合同有效吗?
我在公司已经干了四年了,公司一直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公司叫我们签了保密协议,我想问我现在要是离开公司,去做自己的公司,那么我需不需要赔偿。 我是公司的经理人
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四年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是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那么我现在不想在公司做了,想自己去开公司,那么要不要赔偿。 我在公司现在的职位是经理人,那么我在注册自己的时候不用我自己的名子,那么要不要赔偿。
我在公司已经干了四年了,公司一直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公司叫我们签了保密协议,我想问我现在要是离开公司,去做自己的公司,那么我需不需要赔偿。 我在公司现在的职位是经理人,那么我在注册自己的时候不用我自己的名子,那么要不要赔偿
2006年本人向公司(区直集体企业)写辞职申请,但是本人没有接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同意的文件,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目前本人的档案还在原公司。请问本人写的辞职申请是否有效?
我是1984年由县劳动局统一招工安排到供销社,1998年供销社开始承包经营,我没有承包到柜组就一直赋闲在家,多次找供销社无果,在99年10月通知我去续签合同,去后让我全额上交养老医疗(包裹企业部分全部由我承担),我没有工作吃饭都成问题,那有钱交这些,另外我认为让我全部承担不合理,就没有签订,在2000年4月,供销社
已签“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退工单还未拿到)是否已和公司没关系了?
本人于今年10月4日跟单位签好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退工单还未拿到,在10月14日被单位叫去了解一些情况,关于刷卡套现的事,那时候有一些老客户到超市购买东西,要我们先送货再付钱,因此我们只能先刷了卡垫钱,再去客户那拿钱,现在公司说我们是套现行为,可能要我们赔偿损失,请问我们是否已与公司解除关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