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甲方30余人手拿菜刀、木棍来到我所住的小区,之前他们给我打电话让我在家里等着,我以为他们不敢,就没放在心上,岂料,这伙人真的来到了我的家门口大骂,看到这种情况,我姐姐妹妹前去劝阻,被他们砍伤,我们兄弟3个一看不妙,就返回家里拿了木棍自卫,和他们打起来,但终归寡不敌众,我们2人轻伤,甲方1人轻微伤,请问我们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还是属于互殴啊
牛某家因为搞装修工程,造成院外街道废弃物未及时整理,王某路过此处摔跤,后心存不满,去牛某院中提挑衅闹事,并对当事人进行辱骂挑衅,用石头砸坏牛家窗户,后牛家主人从家中出来后,双方在相互厮打中,牛某用家中农镐将王某头部一击打伤(打了一下),后王某住院鉴定为轻伤,请问牛某的行为构成那种行为,负主要什么责任
甲人事先出手打我,我躲开了,他没打着,随后甲又打中了我,我于是就还手了,我们两个就打了起来,我把他打成鼻骨骨折,我只受了点皮外伤!他多次出手打我,只是没打着,我还手了!甲要我索赔钱,多少钱是合理的?我算不算是正当防卫?我是一个残疾人!我应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个亲戚出去打工,在外地,有一天晚上他的三个工友喝多了酒闹事,领导去管他们,他们不听反而三个人围住了领导要打领导,被我的亲戚看到了,(因为这个领导也是我亲戚的亲戚)我亲戚怕他这个领导亲戚吃亏,随手拿了一把水果刀上去问什么会事?(拿水果刀是因为我亲戚看到他们三人都喝了酒怕伤到自己,用来
有人翻墙入宅,被主人打成轻伤,是正当防卫吗?主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吗?被打的人呢? A与B之间以前存在矛盾,后A翻墙进入B的住宅打架闹事,在打架过程中,被B打成轻伤,问B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A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是在校学生,4月85日晚上11点多,别班学生带十几名学生冲进我们寝室,并携带两根铁棒,一名学生冲进寝室之后爬上桌子使用铁棍对其睡在上铺的学生进行殴打,使之该学生惨叫,我过去推开那名殴打者,劝使不要打架,谁知身旁的两名学生立即抽出另一根铁棍对我进行殴打,使之背部感到剧烈疼痛,因为我学过散打,用手挡住铁棍
A躁狂症发作,而且喝了酒,要骑摩托车出行,B善意的阻止激怒了A,A便去摸凶器,B见状抢先拿到凶器打了A头部一下,A继续争抢凶器,慌乱中,B继续击打数下,没想到把A打死了。
由于工地上工作事情甲和《乙丙丁》3个人发生争吵,乙方3人先动手,甲方为保护自己还击乙方3人,致其中一人受伤,这样属于什么行为?
律师们晚上好! 这里想咨询一个问题,就是有一保安朋友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因为制止公司门口的野的司机在公司门前的大石头边小便,然后野的司机不听劝告继续小便并出言不逊,因此两人发生抓扯,在此过程中,双方均有工作人员劝阻,但野的司机从后面裤包内掏出了尖刀,保安见状,觉得司机太嚣张了,就返回宿舍寻找木棒.几分钟后返回现场
我父亲今年83岁了,由于与人争执,对方8个人闯入家来和他拉扯。我父亲在拉扯过程中用刀把人砍伤了,我父亲也收了伤,请问这是正当防卫吗?我父亲要负法律责任吗?
我与对方发生口角(口角原因是对方错理),对方先动手,我把对方的手指给打断(经鉴定属于轻伤)。这种情况,我属于正当防卫吗?需不需要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