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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我与对方发生口角(口角原因是对方错理),对方先动手,我把对方的手指给打断(经鉴定属于轻伤)。这种情况,我属于正当防卫吗?需不需要负责任?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老金(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0-06-03 14:34
110网律师
2010年06月04日 14时54分
最多算防卫过当,可能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尤其是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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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6-03 15:16
不应属正当防卫,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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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06-03 16:17
正当防卫要出于防卫的目的。如果出于互殴的目的就不能算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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