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文市镇永丰村古皮组刘家礼和杜昌义因山林的界线发生纠纷。村委会出面调解。原组长杨庆新把山林界线图丢失。村委通过访问原组长和附近村民都知道是以路为界。刘要侵占路以上一块。刘霸道富有,杜弱小贫困。村委说没法解决。镇综治办与刘较熟。杜请求上一级法律帮助?谢谢!
德庆县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的行政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该怎么办?
德庆县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行政不作为不受理第三要的调处山林纠纷申请,作出了《不受理通知书》。第三人遂以我山林侵权为由将我诉至法院!在我与第三人的民事案件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理期间出具了《关于德庆县高良镇云利村委会朋村村小组〈不受理通知书〉的情况说明》和《关于德庆县高良镇云利村委会朋村村小组〈不受
我(第一人称)和对方达成一笔山林买卖交易,《合同》约定这片山林地面积为约1千亩,总交易金额90万元RMB,(但对方一直不能提供1千亩林地的合法证明)至林木快砍伐结束,我也按约付完90万,对方才拿出由林业部门核发的《林木砍伐许可证》,但该《许可证》所测算的这块林木地面积仅有510亩,自己知道挨宰了。后经多次追讨协商未
我们是安徽省东至县大庄村丁村组,本组的山场在上世纪60年代共产风中被大庄村村委会占有,收回统管,在当时有条件村6组4分成,六三年分到六七年就没分,在81年林业三定时,村委会密密单方面,擅自办山林权证,现这次林改本组全体村民强烈要求村委会的山场归还我组,问如何维权? 本组也找过市,县,镇三级政府调处,但三级
政府调处山林纠纷,一方当事人拒不到现场配合勘验,作为工作人员,怎么办?
政府调处山林纠纷,一方当事人拒不到现场配合勘验,作为工作人员,怎么办? 政府工作人员能否依我国民诉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相关工作, 我国民诉法第七十三条: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
我村属地内(非边界)有一块山林地,与湖南方均有“土地证”,经双方协商无效,98年崇义县“山纠办”和湖南汝城县“山纠办”共同形成一个处理决定,将上述有争议山林地的一半划给了湖南方。请问,县级山纠办有权处理这种跨省的山林纠纷案吗?先谢了!
我家在2002年就承包了村里的部分竹山,有村委会盖过章村书记签过字的合同,2009年村委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拿回山林,理由是当时承包价格低廉,损害了集体经济利益。但当时承包时村委张贴过公告,价格是公开的,可没人愿意承包,最后由我家承包下来的。 在网上查了资料,好像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法院应该驳回诉讼。 但
我家有山林纠纷乡政府包比对方,说什么乡政府只有调解权力,没有裁决的权力,我有当时分山的证人,和村里的底稿,县里的档案都证明是我家的。可是乡里来了几次都没有说法。敷衍了事,上方到县政府里也没有用,十多年了,拔了我家种下去的竹子。我这种事情应该怎么解决
您好!我想询问一下由于山林改革了一些耕地与别人林坡交界,为了不影向耕地的正常耕作,必然要进行地边杂草清理工作,请问有没有俱体的清理宽度限制,恳请回复。
我岳父在80年代承包村民小组荒山造林,合同约定期限40年,因98年雪灾造成林地外松倒折腐烂,经林业部门审批间伐。然而在砍伐时遭到村民小组阻扰,引起民事诉讼,在广德县法院一审判决:原合同有效,在林地修路以便于运输属正当行为,被告(村民小组)赔偿因阻扰砍伐导致林木腐烂造成的损失2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现村民小组
上月我买电脑时和商家说好是刷信用卡分期付款,结果商家服务人员操作失误, 弄成了一次性刷卡,而我当时也没看刷卡单就签字了,事后银行催我还款,我才 知道这回事,而且银行说不及时还款还要我每天付利息,请问这个损失算谁的? 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