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65年大学毕业分来星子县工作,先后在农业局农机管理站、中专学校、农机修造厂、江西仪表机床厂(县重点企业)从事过农机管理、农机手培训、专业教学、工程师等工作,历任过江西仪表机床厂工程师、技术科长、技术和生产厂长、代厂长,1980年晋升工程师,1989年晋升高级工程师。1983年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起历任星子县一至四届政协委员,因积劳成疾在1988年初任代理厂长时气管扩张大吐血险些死亡,经抢救治愈后自知力不从心要求调离工厂领导岗位,1988年底受组织照顾调到县经委工作,因县里不设工业局,县经委既是调控部门又是县办主要工业的主管局,我在县经委负责技术管理和技术改造工作,相当于总工程师。1993年旧病复发又一次受到生死劫难,在病情得到控制后又做了肺切除手术,幸免了一死。 由于本人工作积极,并取得显著成绩,在1980--1987年先后几次差额调资中都获得了晋级,调入经委按岗位、工程师职称和原工资套转为正科级,工资不仅没增加反而就近下靠了近半级,在调入经委的第一次调资中我已晋升为高级工程师,我向县领导要求按职称落实待遇,经县领导协调和批准按当时套改标准套了处级工资待遇。1993年旧病复发又做了肺切除手术历时半年多时间,几乎失去了生活的信心,精神生活走入低调,再没有去过问工作和待遇,相信组织会公平合理处理。 1994年底我携妻子回到原生地—温州休养,两年后因我身体恢复状况较好,又开始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发挥余热——打工,为企业设计产品一直到2007年春节前结束我的工作生涯回到九江,历时有十年,这期间除了一些年头春节回到九江与子女团聚,其余时间都在温州,每次异动工资都以相信组织不需多问。1998年初本人不在场,由组织代办了退休手续,事后通知本人。由于我迷信组织和客观上长期不在星子,无法过问工资情况,我现在每月全额退休金仅1692元,算科级待遇,距我同级职称的人相差很远了。 本人2007年春节从国家增加离退休人员待遇,才了解到上述差距,2007.4初正式书面向县政府领导要求恢复我高级工程师待遇,主管领导批示“请人事劳动局比照政策处理,确保公正公平”。人事局要我寻找当年调资档案,找来了档案是由组织部签批为同意一次性比照,按正处级有关规定办理(见附表),当年这个签批我并不知情,我只以为政府领导只给我比照了付处级。人事局答复我是组织部任命了县经委副职,他们无权改变,只能由组织部定,而我认为我是高级工程师,我在经委的工作与职称相当,而且组织上已在上次调资中己认定了我的职称,我一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其他规定我不了解也不懂。这使我长期对组织的信任和一生的敬业精神产生了极大怀疑——诚实不会有好下场! 我是一名老知识分子,一辈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青时代不愧为星子的专业骨干,虽无大贡献,但一生只知奉献从不刻意计较个人得失,在职称改革初期就评为高级工程师。我是温州人,改革开放初期各级组织为了卡住我,安排单位领导职位,并吸收入党组织,还连续四届为县政协委员,可算是关怀有加,我也尽力而为不辜负组织期望,努力工作,可是结果却是不公平的,我的一生努力都被无声地抹去了,我现在的退休金还不如同龄的一般干部。 本人现虽年逾古稀,但有一股强烈的被愚弄感,心里无法平衡,前后4--5次给县委书记写信,要求恢复合理待遇,据说县委书记笼统指示组织部按原则办,不知组织部执行的是既成事实的原则还是实事求是的原则?没有得到答复。 项志弢
我的一个亲戚是国家级高级工程师,名字被登载在国家专家大全簿上。为国家做了很多贡献。但是他的工资却一直很低,并没有达到国家级高级工程师的标准,请问,他能够追回这部分工资差额吗?该如何讨回?谢谢!
现在我跟仲载的争论点是:仲载就对我说,当天下班时公司找你谈话的时候,让你选择辞退还是离职,你自己选择被辞退的。虽然你第二天还是来上班,可是口头形式的协商也具有法律效应.第二点,你来上班了,公司没能提供正常的工作环境(电脑密码更改储物柜被锁),接下来的几天你也应该去上班的,直至他们发给你正式的辞退书. 我的观
交货不及时 卖方提出取消合同但消极不执行 买方被迫重新恢复了合同 买方能否再次要求取消合同 并退回定
要求2010-2-3日交货的合同,付出定金13000(50%),规定未及时交货违约金5000,但未表示如果未及时交货则合同终止。 2-3日未及时交货,当时卖方主动要求取消合同,同意退款。我虽然十分不情愿但被迫接受。 但他们一直以“明天付”为借口,拖延不退回 直到2-23日 仍然未退回。 我只有考虑重新执行合同 卖方发了样品后 发
我被别人打了一个耳光 还被他恐吓 在派出所民警来了后 还反咬一口说我打了他 我老婆与他争吵过程中 当着民警的面又打了我老婆一个耳光 第二天虽然在派出所赔礼道歉 还一起吃了饭 但是他拒绝赔偿
下面情况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我在单位的月工资是每月2200元,每个月有8天加班,每个加班单位只给50元,这样也有3年的时间了,这种情况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我现在不想在这单位上班, 我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下面情况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我在单位的月工资是每月2200元,每个月有8天加班,每个加班单位只给50元,这样也有3年的时间了,这种情况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我现在不想在这单位上班, 我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女友以生活压力重为理由,要求分手,可以追回彩礼及其它费用吗?
男方与女方同居一月,已举行酒席,因女友未到结婚年龄,所以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女友以感情不和与生活压力大为理由,提出分手,其间向男方索取彩礼46400元,骋礼10000元,还有其它费用!请问能追回这些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