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我在2011年10月买的期房,当时开发方承诺2012年末交房,没签合同,但是现在还没盖,我付全款,我想找他们付利息,我应该根据什么去说这个事情
购房合同中写明送储藏室的(补充条款中),在正式交房时,是否应该同时交付储藏室?如不能同时交的是否可以看为延期交房?
您好:我买了一套期房,刚交完排号费,选完房了选了22层,出来发现他的建筑格局在22-24外面发生变化,造成我阳台面积缩小30-50公分宽度,采光受影响,找售楼处协商未果,告知你要是不交钱定金就是排号费转成定金不退,也不给我调房,也就没有相应补偿,就说你自己想办法找关系,(他们承认是销售没起到告知义务)他们在宣传
请问:2010年3月团购买的期房,签写购房协议,上面除了购房人信息,房子面积,楼号和总房款外其他一概没有,口头协议是2011年10月交房,结果并未按时交房,也不给合理说法。出现的问题是:1、到2012年11月8日才通知补房款领钥匙。2总面积增加10%平米。3购房时候图片跟介绍卧室外是不封闭的露台,交工的时候变成了全封闭阳台
我4年前买的期房~签的购房协议,总价40W,当时首付20W,竣工后再交20W。 现在这房子竣工了,可是开发商给我打电话,说这套房子有某个证没批下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完,他们推荐我换小区的另一套证件齐全的房子,这样可以尽快入住。 由以上和我最近去小区的观察,我有一个猜测,开发商可能会违约不卖我房子了,
原有一平房门市,经开发商动迁为楼房一楼门市。当初与开发商签署的协议中写到2012年2月5日完工交钥匙,但实际为2012年9月28日完工,请问交楼延期是否可造成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请详细说明赔偿金计算方法。感谢!
2011年11月在湖南衡阳金星` 湘江苑购房,合同上这样写的“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3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交房日本应在2012年10月底,现开发商告知要2013年3月31日方可交房,已存在延期交房的事实,但开发商要求少赔两个
前2天房屋开盘,开发商一直关着工地大门不让看房子,于是我就按着房屋宣传户型图,交了2W的定金,签了协议。 第二天去看房,发现内部构造和户型图完全不一样,他原先的构造是别墅1房构造,户型图是2房,差异太大,感觉上当了。 跟销售本门了解,他们一直强调之前有说是户型升级,但是在平面宣传上没有提及, 所以想问问
购买期房后三年迟迟未动工,要求退款后答应退款但却一托再拖说没有钱。首付已经全都交了,共12万,请问我这钱还能要回来么?需要怎样才能退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