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越南女子结婚,一年后生一男孩入中国籍,四年后再生一个女孩也入中国籍,请问律师,我这样是否要交社会抚养费用,如里是要交的标准是多少。
我是一名男性公民,户口为非农业,刚刚满22岁那天我的孩子降生,请问这是否属于计划外生育?如果是计划外生育,需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
女方和男方同居关系15年,双方各有一个子女,请问,现在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女方儿子(双方子女均已成年)是否需要给男方“子女抚养所花费的费用”。还有,儿子买房时,他们俩共同给的20万元,是否需要支付给男方? 子女均为同居前跟别人所生的子女
我是城镇户口,我老公是农村户口,我们生育第二胎在男方所在地征收了社会抚养费,现我管辖的计划生育部门将我告上法院,以征收不到位,强制执行3万元的处罚,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
我是浙江的,我老公是安徽的,两个人都是农村户口,且户口都在各自的户口所在地。06年我生了一个儿子,户口随我落在我娘家。我一直都住在我娘家。09年我第二个儿子在我的户籍所在地出生了,并与今年6月18号按规定在安徽那边交了10000元的社会抚养费,户口随我老公落在安徽,开据了正式的缴费发票,并将发票的复印件交到我户
我与女方即将结婚,但她告知有一未婚的孩子,如果我们结婚了,我需要和她一起承担(或者她单方承担)那个孩子的抚养费用吗?如需要承担,应如何承担? 故事经历:年少的她初世未熟,未婚便有子,家乡举行了婚礼(无结婚证),后因家庭暴力,独自离开,小孩子与男方一起生活。现与我结识到了结婚的时候,我很担心男方得知后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子女是否可以选择单独生活,但是由父母共同支付抚养费用。
我们这超生二胎要罚十万多,想问一下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 09年生第一胎,12年生第二胎,我老公是农村的,我以前也是农村户口,政府修路占地,把我们队上所有人都转了城镇居民户口,但现在我还有土地,计生办的人说今年超生的罚十万两千多,可以先交6万,才给小孩上户,我想问一下没有那么多钱,就不能给小孩子上户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