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号在小区里撞倒人,对方伤的不严重,脚背淤肿、膝盖破皮。当时立马去医院拍了片,没什么骨头问题,开了消炎消肿的药,大概花了400不到。事发时,当事人手上的玉镯摔破了,她给我一个国税的发票说要我赔偿镯子8600元(说手镯发票遗失,补了一张国税的发票),最后保险公司鉴定过镯子和当事人协商赔偿1000元。过了一个半月大概11月初的时候对方说脚走路还痛,说医生建议做核磁共看看是否有骨裂,做了结果是有积水,没骨裂,建议休养。另外说膝盖的破皮要吃消疤痕的药,要吃3-6个月才见效,医生暂时开了2个星期的药(说是医院有规定不能一次开太多药量) 目前打算和我去结案但是有2个问题:1.让我赔2个多月的误工费,每个月不能低于3000,包括奖金和福利 (但是她的公司只给了工2200的工资证明)2.她说医生不给开长期的药量,怕结案后就不能继续赔偿药费 ,让我提前预支她消疤痕的药钱 。请问我现在的情况是直接交警大队结案,?还是先去保险公司核对受理各种发票,然后再去结案?
还有赔偿的问题,我是需要通过什么部门来确定赔偿金额,还是私下协商?对方说自己脚痛,2个多月一直没去上班(导游)
我父亲于去年年底被麻木压碎了脚踝,修养了快半年了,肇事麻木是买过保险的,现在保险公司以我父亲超过了60周岁为理由,拒不支付误工费,请问这样合理吗?我父亲是分水横渡的一名舵手(就是在汉江上开船),平常的月收入就有2000左右,年底旺季更多,误工费索赔需要哪些证明呢?还有医疗费营养费的赔偿,光医疗费就已经花了
开车和电瓶车相撞,我全责,对方脚伤,去医院鉴定后是骨裂,第一次调解的时候已经付了300多的医院费给对方,3个星期后对方复原,第2次去调解,对方要求赔偿剩余医药费和误工费,修车费,但是他们只能够拿出医院的医药费单,病假单(3个星期),收入证明。医药费这方面没有问题,而误工费这方面他们不能拿出误工证明以及3个
我是一名私家车主,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与一出租车发生追尾,没有人员事故,我负全责.在保险公司负责出租车修理费以后,出租车主提出赔偿他的13天误工费.请问要陪吗?按照什么标准赔偿?是我陪还是我参保的保险公司陪?
我骑电动车被面包车撞了,认定书上面包车全责,可是他付过一次医药费后就不管了,请问我该什么时间提起诉讼,还有误工费天数怎么确定,我是锁骨骨裂,谢谢各位律师大哥
我骑摩托车和一部小车相碰,我的人伤到手和脚,不会很严重,只是皮外伤,医生说我的手脚要休息一个月才能好,交警以出责任认定书啦,都是对方全部责任。像这样的要怎么样赔偿误工费?
公交车在前,我的私家车在后,通向行驶在六车道的路上,中间为双实线,我们同行驶在右侧第二车道,公交车在站点处右拐并线,在车头没有到达第一车道一半位置时刹车卸客,整个公交车斜停在路上,我在后边向左并线绕行时与其追尾。 这次事故中无人员上网,公交车保险公司做车损200元,我的车车损在3000元左右。 请问:1.这
请问误工费的赔偿到底由哪个说了算 ? 伤者? 交警? 还是谁?总不能任由伤者漫天要价吧 .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上写建议休息2周,加上住院的一个星期.我是不是只要赔付他3个星期的工资费用就可以了.还有交警在赔偿中有什么作用 .
我乘坐的长途车和前面的车发生追尾事故,在协商赔偿时,因为我工作是私人服装批发,而且不满一年,客运公司拒绝按服装批发零售行业赔偿标准赔偿务工费。该怎么办?
10月17日,我妈骑电动车在晚上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运泥沙的小货车从后面撞倒,造成左脚大拇指前面一段粉粹性骨折,左胸肋骨第4,5,6,7,跟骨折,胸腔积水,肾脏照片也毛病,而且还有血尿,身体多处地方划伤,医生说要三个月才能好,现在交警处理现在已经下了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没有保存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付主
我是开出租的,上星期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对方腿部肌肉受轻伤,骨头拍片结果显示正常。医生建议其卧床休息一个星期并开了草药去敷。现在对方要求我赔付误工费并要求再次到医院拍片复查。对方称其是酒楼经理月工资是2800元。请问我应该怎么赔付其误工费?对方要出具什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