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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是怎么处理误工费和医药费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是怎么处理误工费和医药费 9月20号在小区里撞倒人,对方伤的不严重,脚背淤肿、膝盖破皮。当时立马去医院拍了片,没什么骨头问题,开了消炎消肿的药,大概花了400不到。事发时,当事人手上的玉镯摔破了,她给我一个国税的发票说要我赔偿镯子8600元(说手镯发票遗失,补了一张国税的发票),最后保险公司鉴定过镯子和当事人协商赔偿1000元。过了一个半月大概11月初的时候对方说脚走路还痛,说医生建议做核磁共看看是否有骨裂,做了结果是有积水,没骨裂,建议休养。另外说膝盖的破皮要吃消疤痕的药,要吃3-6个月才见效,医生暂时开了2个星期的药(说是医院有规定不能一次开太多药量)   目前打算和我去结案但是有2个问题:1.让我赔2个多月的误工费,每个月不能低于3000,包括奖金和福利 (但是她的公司只给了工2200的工资证明)2.她说医生不给开长期的药量,怕结案后就不能继续赔偿药费 ,让我提前预支她消疤痕的药钱 。请问我现在的情况是直接交警大队结案,?还是先去保险公司核对受理各种发票,然后再去结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9momo……(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11-2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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