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女方提出离婚要求,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 协议如下: 一、位于 ×××××××的房产是甲方母亲在甲方婚前购买,离婚后归甲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也归甲方所有。乙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 二、甲、乙双方的婚生子女×××(出生日期:)归甲方抚养,乙方不支付抚养费,除甲方未履行监护人义务,否则乙方不得提出诉讼取回孩子抚养权。 三、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精神病或其他症状,能够自行处理自己的行为.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害另一方人身财产安全或名誉的行为,如有违反,被干扰方可以提出法律诉讼。 六、经双方协商,由于乙方的生活困难,甲方给予乙方人民币两万元整的生活补偿费,在签定本协议前费用已经全部付清,乙方确认已收取。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这样写可以吗?有漏洞吗?需要补充什么?谢谢了!!
我的一位朋友协议离婚,到现在未满一年,离婚协议已经签署。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获得一定数量的现金,但是房产证上为两人的名字,因此需要变更,但是因为房子是按揭的,房产证在银行中因此无法立刻办理变更。需十年后方可进行。但是在离婚协议中未说明具体的分割的时间。因此现在房产仍为两人的名字,男方也未获得现金. 现
专家好: 09年9月12日发现妻子与同事的事情,14日开始分居,10月17日签离婚协议,内容大致:儿子的抚养权归妻子,妻子自己的存款归她所有,车子房子等夫妻其他共同财产归我所有,双方在她单位领导见证下签字,双方人手一份离婚协议。 但由于妻子身份证丢失(也是她拖延的理由),一直拖着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请问
老公因我不能及时为他生孩子为由提出离婚,答应赔偿给我20万元,但他现在没钱,答应分五年付清,并写在协议里面,并去公证去公证,如果老公以后反悔,不执行怎么办?
我老公跟他前妻离婚时协议写了现住的一栋房归他们的儿子。 现在我们准备再做一栋,我老公想以前那栋跟以后做的房平分给他前妻那个儿子跟我给他生的儿子。我意思只要公平就行,就是不知道离婚协议的财产他有没权再进行分配,如果不行,就他前妻儿子一栋,以后做的那栋就归我儿子。
我哥刚离婚,我看了他的离婚协议,发现有很多地方都不合理,主要是孩子的问题;原文是这样的: 子女安排:双方有一儿子{洪某某}归男方抚养,女方有探视权利。每周末探望一次,女方不付抚养费! 这样的协议虽然签了,但感觉不合理,还有办法更改吗?如回复不胜感激
您好,我通过民政部门已协议离婚,男方已再婚并生一子,现在男方不能履行协议,房产一直拖着不肯过户给女儿,今年半年的生活费男方也没能按时给女儿。(经双方协商决定协议离婚,特订协议如下: 一、子女抚养:婚生女归双方抚养,其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男、女双方每年各出生活费1.5万元整。 二、住房分配:现有大
我们夫妻间协议离婚,作了以下协议,请问下面对财产的分割都说清楚了吗?有没有漏洞?是不是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就生效?要不要拿协议到公证处公作公证? 协议人:XXX, 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XXXX 协议人:XXX, 女,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