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情况: 我爸于13日在工地上班,受伤。经重庆附二院治疗于26日出院。伤情是右眼被摘除,右边脸上有长10cm的伤口,现在在家休养。老板垫付了医药费,后与其协商赔偿,听其口气像想陪很少一部分(例如:经鉴定后核算需陪20万,他大打算赔个几万就了事)。我现在不需去找他商讨了,我想直接通过法律途径来得到我应得到的赔偿。 我爸和老板的关系有点像是临时工。(例如在外面喊棒棒一样)我爸是石匠,同时工作的还有另外3名工人。没有劳动合同。我爸今年49岁。我们现在能找到的证明只有:当天进入工地时在门外登记的表;在工地上班时办理的小区出入证、还有另外3名个人;及医院的一些资料。对于老板我们了解的很少,听他说他是准备办一家旅店,营业执照还在办理中。我只有他亲手写给我的他的地址及身份证号码及我爸施工准备建立旅馆的地点。现在没去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 请问,我现在想走法律途径要回我应得的赔偿,我该怎么办?
我阿姨在一家私营单位工作,不是正式员工,算是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发生意外,导致右膝盖骨骨折,经医院拍片结果显示是粉碎性骨折,但伤势还算是良好的,所以没有进行手术,考虑到其家人平时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去医院探视,所以就在一家骨伤科专家门诊给整个右腿绑了石膏,现在在家休养,不能行动,只能躺在床上,平时就靠家
2011年11月16号在上班期间右尺桡骨中段骨折,厂里出了医药费,还有一部分住院期间的生活费,至于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后面一切手续都是我自己在办,厂里一概不负责,出事后发了四个月基本工资936,其他一概不问不管。鉴定结果下来了,厂里叫我自己申请劳动仲裁,一切费用自付,我该怎样去处理?
半夜被叫去加班,工作环境设备不安全,摔断脊柱,做完手术后要休养两年后在做一次手术,以后很难再工作了,原本工资大概四五千,属于哪级工伤?最少要赔偿多少钱?
我父亲在工地上班被摔伤,大腿股骨粉碎性骨折,后去工伤鉴定6级伤残,无护理依赖,鉴定时间为12年2月份,我父亲是1955年出生的,是2011年3月份被摔伤的,想我父亲这样的情况当时在工地上班也没签合同,但是都是150元一天的工资,都是发现金的,出了这样的事情我想咨询下这种应该怎么赔偿,我们家不是重庆主城的,为了方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