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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后的赔偿

工伤后的赔偿 我现在的情况:
我爸于13日在工地上班,受伤。经重庆附二院治疗于26日出院。伤情是右眼被摘除,右边脸上有长10cm的伤口,现在在家休养。老板垫付了医药费,后与其协商赔偿,听其口气像想陪很少一部分(例如:经鉴定后核算需陪20万,他大打算赔个几万就了事)。我现在不需去找他商讨了,我想直接通过法律途径来得到我应得到的赔偿。  我爸和老板的关系有点像是临时工。(例如在外面喊棒棒一样)我爸是石匠,同时工作的还有另外3名工人。没有劳动合同。我爸今年49岁。我们现在能找到的证明只有:当天进入工地时在门外登记的表;在工地上班时办理的小区出入证、还有另外3名个人;及医院的一些资料。对于老板我们了解的很少,听他说他是准备办一家旅店,营业执照还在办理中。我只有他亲手写给我的他的地址及身份证号码及我爸施工准备建立旅馆的地点。现在没去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
请问,我现在想走法律途径要回我应得的赔偿,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308555……(重庆-南岸)
提问时间:2012-11-2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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