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对韶检民监[2018]44020000020号不服的申诉是否可行
本人对韶检民监[2018]44020000020号不服的申诉是否可行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韶检民监[2018]44020000020号,决定不支持本人的监督申请,不符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九条、五十条、五十七条规定,且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予撤销决定,重新审查。理由如下: 一、中国银行韶关分行以“韶中银人教[1999]20号”《关于给予本人行政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是在稽核栽赃“韶中银储[1994]10号”协储经营责任,遭到申诉举报被央行查处后,向检察院诬告贪污报复,并经检察院伪造或者变造拘留证,冒充公安人员违法拘留审查(可见证据),查无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假借央行和总行对帐外经营处理的规定(可见文件),以贪污罪名欺骗省行批复同意(可见证据),未征求工会意见的开除,不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以及《国营企业辞退员工暂行规定》第三条等等,应具有违法性。 二、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在用人单位捏造“韶中银储[1994]10号”挪用公款案和诬告“韶中银人教[1999]20号”贪污公款案中,存在徇私枉法行为,尤其在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终止追究刑事责任,证据确凿,但是拒不认错,拒不赔偿,应实行回避制度;在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过程中,没有听取当事人意见和组织听证会,有失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没能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拟建议按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十五、十六条规定办理。 妥否,请指教!
学校侵犯教师权益,教师依法向区教育局进行申诉。 区教育局做出显失公平的申诉处理决定书,教师不服,针对区教育局的申诉处理决定是否能够进行行政诉讼? 河西二中级法院,说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给他法律条文,他也不按照裁定,并且拒绝做出书面裁定,怎么办?
本人离异多年,现老家拆迁,我的名额上是否可以增计1人得1套房?如可行
本人离异多年,现老家拆迁,我的名额上是否可以增计1人得1套房?如可行,可用哪条政策进行协商
您好. 按規定, 註銷戶籍是要 回國到派出所 或者戶籍管理中心 , 持原身分證, 戶口本,翻譯公正 的 國外身分證明親自辦理. 可否請您指點, (1) 如果我本人因工作繁忙無法回國親自辦理, 可否憑委託書委託他人持上述 證件 及我的護照付印鑑辦理? (2) 如果必須本人回國辦理, 可否 提前委託 他人持上述證件 及 我的護照付
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擅自调岗是否属于违法?是否能不执行新岗位职责?应该如何申诉?
公司领导在未征得本人同意及签署任何调岗协议书的情况下,就直接发通知给公司各位同事告知本人调岗的事宜,包括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等。请问这种情况下本人是否能不执行新岗位职责?公司领导这样做是否属于违法?如违法应怎样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