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政府划拨一块的国有土地给我使用,当时叫侄子帮忙办理确权手续,但是侄子在确权书上加上了他的自己的名字,现在房子变成我与他了共有。因当时侄子不够地方住,我自己又暂时不需要住,所以一直由侄子居住,而且房屋产权证,也是侄子领的,并且一直由侄子保管。我最近几天才得知上述的情况,侄子不肯跟我去办理变更手续,我想申请撤销国土资源和房管管理局的确权行为,但确权书上的日期是2003年,不知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另外可否直接申请政府作出裁决,这样可以避免诉讼时效问题?请问我现在该如何办?
关于行政案件移送问题 我们公司因为经营的产品怀疑质量有问题,被工商局依法查处,现在他们又说可能将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那边去,我们都很担心,不知道会不会坐牢的,请教律师关于行政案件移送的情况。
我是一申诉的行政案件,我已经核实,此案已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立案,案号是2009行监字第00252号,可我听有关法院内部的人士说,改判的机会会很小很小。把民告官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如果不能改判,那么我用十年的时间来打官司还有意义吗。不会就是因为民告官吧。 请各位法律的人士,给我解释一下,改判的机会有多
唐山市中级法院于2009年10月28日用特快传递给我送达了河北省高级法院2005年12月26日作出的(2006)冀行监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内容是:经本院审查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指令唐山市中级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二00五年
在行政机关的一些制度中,有一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要进行集体讨论制度或者听证制度。请问什么样才算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无故不受理刑事被告人的上诉案,中级人民法院的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对被告是否是侵权行为,刑事被告上诉人是否可以以侵犯上诉权为由起诉中级人民法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于10月18日因盗窃被大连公安刑拘,12月11日被撤案释放,理由是犯罪性质轻微。今天却接到大连公安的电话,要求我去大连,说转什么治安处罚了,要求我去交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请问,我不去会有什么后果呢 ?去了又有什么后果呢,真的像公安说的叫罚款吗 ?
行政案件审理完毕后判决为下来之前买受人是否可以中止其判决的下来
老大、老二和老三系兄弟,家父于1989年去世,留有房产六间平房没有遗嘱哥三也未进行过分家析产,房产一直由老三看管,95年国家进行土地整理时老三未经其他二人同意私自将属于哥三共有的房产登记于老大和自己名下,并于04年将该两处房产卖于外村人,并协助办理了过户手续,(因我国法律规定外村人不能购买本村房产的规定所以
我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我最近接到一个最高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裁定如下:指令省高级法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请问尊敬的律师,我现在需要做些什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