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考驾照,合同上写着超过3个月培训期,需要交罚款的,罚款按照每天30元/算,我大概超过15天左右,这样就是要罚款450元。请问这个规定合理合法吗?签合同时没仔细看,都签字了,结果要拿驾照,通知我要交罚款。
超市可以因员工拿了公司价值不超过5元的赠品依他们制定的规定罚款5000吗?
我是一个大三的学生,第一次出去兼职,对各方面也不了解,公司派我到超市做促销,每周放假,就做一个半月,工资每天最多50,活动做完总工资也才1000来块,在进入超市必须得办临时工作证,但之前必须在他们写的什么临时促销员规定之类的,我也没仔细看,唯一就是知道上面都是写的你违反了都要罚款!严重的罚5000-10000,这是
未签订劳动合同,我需要支付之前的培训费用吗?我可以要求培训期间的薪酬吗?
分公司从2009年6月8日-6月10日进行军训,12日坐飞机前往青岛参加总公司的培训,7月3日结束回到分公司,又从7月6日到7月29日都参加分公司安排的各种培训,我于29日下午提出:这份工作不适合我,不做了,公司就跟我说需要承担费用,什么去青岛的机票啊,还有什么公司司服啊。 请问:1、我是否应该承担培训之间的费用?
这个借据有问题吗?哪边需要改?利息有超过法律规定吗?不要变成放高利贷。
借据 周某某(身份证号:X)2011年11月12日向王某某借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借款期限六个月,2012年05月12日归还。利息按每月壹佰元人民币计算,起息日为2011年11月12日。 注:如果在2011年12月31日前归还本金,则不计息。 借款人:周某某
我老公在煤矿工作,经常工作超过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最多的每天有20个小时,每个月也没有时间休息,又一次因为家里有急事儿回家,没有给直接领导请假,但和别的领导请假过了,后来却被领导眼中的训斥,不过之前那个领导不在的时候是可以和其他的领导请假的。经过这事之后我基本就没有回家休息过了,一个月没有2天的休息,
各位律师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曾在异地参加过一次培训,由于种种原因,一个多月前我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正式递交辞职报告,目前公司要我赔偿工作期间的培训费用,但该次培训我并未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经与公司申辩,公司同意不赔偿培训费用,但是要求我赔偿差旅费及培训期间工资,我想请问,公司这种要求合法吗?这部分
男方是再婚,和前妻已有二个孩子,但再婚还没来得及拿结婚证孩子已出生了,女方是初婚,这样孩子的户口可以上吗?孩子现在5岁了,交了罚款快两年了还拖着没上,请问这种情况交了罚款是否能正常顺利上孩子的户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