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在为她妹妹用钱时为其担保,有两个担保人。在她妹妹不还款的情况下,法院没开庭就冻结我爱人存款,需要说明的是在传换的日期是2010元月七日,冻结存款的时间是元月四日。需说明的是她妹妹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不还,法院在原告找熟人的情况下,只冻结了我爱人的存款,另一个担保人就没找,现在存款都冻结半年了。我爱人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生了急需用钱。
法院能不能进行划拨。
大家好: 我为朋友连带责任担保信用贷款10万元,但是朋友跑了,现在银行要起诉我负责还贷并负责还清滞纳金。我是教师,如果不还贷将从工资中扣除,但是每个月也只够扣回利息。现在的问题是,我发现贷款的时候是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的,但是是丈夫为妻子代签的,我追及共同债务人妻子,妻子说我没有签字我不负责,请问债权
我是一名教师,2009年1月份为一同事和他配偶担保从邮政银行借款30000元,后来同事出走不归,银行起诉我要求归还贷款。但我认为银行贷款存在过失,且追偿不力,想抗诉不知可不可行。具体情况如下:我同事是以经营周转为理由借款的,而银行根本没有经过调查,审核他的用途,又没有经营许可证或工商执照等证明。另外银行连我同
我是中国人寿业务员。有客户退保时受损失,当时公司经理出面,由他亲自给客户写一欠条做担保,愿承担其损失,由做为业务员的我签字承担,现法院判决要由我来归还欠款,我该不该承担,我没有欠客户钱,能不能承担,我如何维护我的权宜,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甲乙双方签署了协议,甲方以空闲地以及建筑物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全额付清,否则作为抵押的空闲地以及建筑物归乙方所有。现甲方归还日期早已超过,未能付清借款,乙方依据协议是否有权利占有空闲地以及建筑物?另外,若甲方否认此协议,那么此协议是否还具有法律依据,乙方该如何对待?
各位律师好,我有一个关于借款担保纠纷的案子请教如下: 我朋友在一家担保公司做会计,2009年9月的时候,一家房地产公司找到该担保公司,请求融资500万元,于是该担保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广告,以月息千分之十八找到一部分人,联合出资五百万,其中我朋友出资10万,经该担保公司担保借给房地产公司,借款期限7个月,2010年
请问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韩广辉、魏吉予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第二被告魏吉予的代理词要怎么写 原告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胡大威,理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增文,男,该社信贷员。 被告韩广辉,男,1966年12月24日出生。 被告魏吉予,女,1963年10月1日出生。 原告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
单位同事08年要我帮忙担保,他从担保公司借了3万。同事今年初病逝了。担保公司向我要钱,因为同事一直都还利息,我把本金也还了。听朋友说这钱我能通过法律要回来。同事离异,房子给了妻子,这些都是在我担保之前的事情。单位发了3万抚恤金,我有权利争取吗?
几年前,我给别人担保贷款,三年后他让我续保可我没同意,今年我想贷款时银行说我已经替别人担保呢,可是我并没有去银行签字,怎么还是续保了,银行说把字签了就可以再带个我,这是不是银行和那个人一起做的假,还有虽然我没签字可是银行出示的证明上有我的章,和我自己刻的章不同,这是不是他们自己刻的,他们是不是触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