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制衣厂上班,我是做QC组长,他是做生产组长,就为了出不出货的问题,因为此货有质量问题,我要求不能出货,两人在争,而当我不注意的时候,他当着很多人的面打了我一个耳光,而我并没有还手,我现在在等上面领导的结果,到现在为止也没有等到结果,他们要我今天上班,到时候给我结果。我想通过法律手段可不可以要求他
我骑自行车在公路上行驶,和突兰横穿公路的狗撞在一起,我严重受伤,这样狗的主人是否要承担我的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所有费用。
现一朋友家属遇到如此问题,帮助发帖,请楼主能给点建议和帮助。 死者今年24岁,男,未婚,父母均为45岁,务农。在金华一家民营公司打工,为单位司机。到该公司约三个月左右了,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 2010年5月7日,死者当天本应休息,后单位打电话让死者给送小车钥匙。到单位后,由本单位
山东交警队2010年的道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通知下发了吗?去那里可以找到该通知?不要律师个人博客的。
我爸爸在亲戚开的工厂喷油漆7年多了(2002年5月至2010年3月12日),今年老板因为急着赶货,要开工,就开车去我家里把我爸爸接到工厂,开工第一天后,我爸就觉得不舒服,咳嗽、胸闷、身上没力气,于是去医院看病,结果打了3-4天针,没有好转,反而加重了,然后老板把我爸爸送到另一家医院,医生要求住院,插氧气住院4天后,
我朋友在无证煤洞做工塌方死了,赔偿时司法所说按非法用工赔偿六、七万元,如果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话可以赔偿十六万,相差太多了,请教是否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