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浙江第3批的学生,现在大四,11月中旬报考了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的研究生自主考试,通过所有手续,12月8日收到通知并已按要求提交考生图像采集。原定12月13日进行考试,但是今天却收到校方短信通知(其他三本同学也都收到):本校此次考试不招收第3批学生,于此感到非常抱歉,并退会全部收费。欢迎报考2009年秋本校的自主招生考试。 而我2本的同学收到的通知是:本校于2009年开始不再招收第三批学生,此次考试按原定。 对于一个大四的学生来讲任何时间都是宝贵的,这样一个考试会占据掉我们很大一部分时间。到最后3天却取消考试资格,在我校做宣传的时候还包括第三批学生,到考试前最后3天才取消第三批学生资格。 有谁能指点下,法律方面关于这件事的处理方法,我觉得就这样算了,太对不起我花在这个考试上的复习时间了。(我不知道属于哪类,所以问题分类乱选了下)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通过层层环节最后因缺单位证明被通知取消资格怎么办
我参加所在城市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经过考试、政审、体检等环节,准备公示录取名单了,这时候招聘主管部门打来电话说我当初报名时没有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撤去我的资格。 当初他们是有报考资格审核的,经过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过关后才发放准考证。如果他们审核我资格时说缺什么证明不给我报考
孩子在艺考学校学习,但是现在得知由于身高问题,根本无法取得考试资格!
孩子在艺考学校学习,但是现在得知由于身高问题,根本无法取得艺术类院校主持类专业的考试资格,孩子只能放弃,现在孩子也很伤心。请问已交的学费能退吗? 还有,艺考学校事前是否对孩子的生理条件和学校的招手条件有一个把握并且告知?现在要退学费,要扣掉一半学费作为违约金,那也就是说学费基本不退了。这个合同是孩子
我校三年级学生姜某(走读生),在2010年10月10日中午休息时间(12:43)到离校近1公里的地方去爬树,从树上摔下来,经医治,结果造成左眼失明,学校负有赔偿责任吗?
公务员招考单位的工作过失,要我承担取消继续考试的资格,我该如何维权?
今年春季省公务员考试,我报考了某地的一个基层派出所职位,6月14日,我到该地区报到,15日参加了心理测评,16日参加了体能测试,17日招考单位突然电话通知我的心理测评未通过,要取消我接下来的面试资格。按照考试须知及考试规定,参加并通过了心理测评才能参加体能测试,而且心理测评结果应该在测评当日23时前通知。通知
我的弟弟和同学玩闹时,有人推了他,把一个别班的同学撞骨折了,经过调解我弟弟付百分之三十赔款,而学校一点责任也没付,这时可不可以起诉学校,要求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你好,老师,我是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我们学校颁发的是浙江大学学位证,因我在学校有挂科,不过我也都过了,但是不算数,还是取消学位。这个要怎么办
学生在晚自习打扑克,主任发现后让学生家长将学生带回家里反省,给予学生记录处分,并且不让学生参加期末考试,而且还说让学生下学期参加补考,主任和校长有这个权利吗?
我们是高二学生 下半年升高三 学校组织补课活动 有些同学说家里有事或者去外地不去补课 学校发话 如果不来补课的学生取消高考资格 高三的时候还分到慢班 学校的信誉在我们学生眼里一直很差 学校始终把金钱利益放在第一位 这是一所民办的普通高中 面积小之甚小 连一个学校起码有的草坪操场也没有 早餐伙食查的是没话讲 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