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去世后,我公公在2006年又取了一个老伴,一直到今年我公公去世后老伴给怎办,何去何从 我们做儿女的给怎么样做呢
公婆有1女4子,1998年婆婆去世,子女均已成家.婆婆无其他遗产,只与公公有一套房子(当时公公与其子女未分割和继承婆婆的遗产).1999年公公再婚,为避免以后的纠纷,领证时与后妻签了协议,约定如果公公先去世,后妻对婚前的房产只有居住权,无所有权.2012年1月份公公去世,后妻拿出1万元,说这是所有的遗产,其他再无分文,所以办后事钱
我姥爷是30年前和我继姥再婚的,继姥没有子女,再婚不久姥爷单位分了一套房子,后来买断了,现在房子大约值42万,房证是我姥爷名,这30年继姥的工资都有她个人保管储蓄,基本没花什么钱,30年内基本都是我姥爷花钱,继姥于去年去世,留有遗嘱,自书遗嘱,但公没公证就不知道了,但好像自书遗嘱,不公正也有法律效应,遗嘱说
请教律师:我家老房于1993年由我叔叔转让给我父亲,同时我父亲也公证承诺将房产转让给我,当时就办理了产权证书,名字是我一个人!03年我母亲意外去世,此后我一直在外地工作,我父亲主持将我的房子翻盖成两层楼房(原来是平房)!后来我父亲又找了一个女人,紧接着我的房子拆迁,在商量拆迁事宜时,我和父亲确定,拆迁款给
律师,您好,我婆婆95年再婚,婚后购得一间房屋。03年婆婆去世,当时未分割房屋。12年,她再婚的老伴也去世了,但该老伴在05年立下遗嘱并公证,将我婆婆和他名下房屋,全部留给他儿子所有。我婆婆膝下有5个子女。对方只有一个儿子。这份遗嘱是在我婆婆去世后立下的,而且婆婆的子女毫不知情。请问这份遗嘱是否有效。如果无
父亲60多岁,有三个女儿,母亲在世时,由于身体都不太好经协商,由三女儿,将原来居住房屋翻盖,和父母共同居住,赡养由三个女儿共同承担,房屋所有权归三女儿,父母有终身居住权。 母亲去世后,父亲又找了一个老伴,要求1、办理结婚证,2、不论父亲是否健在,都必须有终生居住权,3、自己的子女不再有赡养义务。 问题:1
1.再婚丈夫因妻子生病生活不能自理,不愿再跟妻子一起生活,丈夫已经去自己儿子处以身体不适为由不回来跟妻子一起生活,也不给妻子生活费。丈夫有退休金,妻子没有。妻子应该怎么办? 2.子女赡养老人,可以附加条件吗?老人早年将房产给小儿子,并且老人的土地也在小儿子处,现在老人生活困难,需要儿女赡养,大儿子以此
在两老人再婚后,因男方当时住房为单位分给并非个人产权,其后与再婚老伴共同买下产权,请问在男方去世后女方是否继承男方全部遗产,如男方生前立有遗嘱,其名下儿女是否可以推翻遗嘱,重新分配其所有遗产?再因立遗嘱时只是一部分房产,余有一部分没有在遗嘱内,国为婚前为公房没有个人产权婚后共同购买,男方单位也给女方
丧偶老人(男)是农村的,有退休金,有一子,如再婚,再婚对象无工作无收入来源,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分,如丧偶老人(男)在后老伴(续弦)之前去世,其子女有扶养后老伴的义务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