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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关于老人再婚后房产与赡养问题

关于老人再婚后房产与赡养问题 父亲60多岁,有三个女儿,母亲在世时,由于身体都不太好经协商,由三女儿,将原来居住房屋翻盖,和父母共同居住,赡养由三个女儿共同承担,房屋所有权归三女儿,父母有终身居住权。
母亲去世后,父亲又找了一个老伴,要求1、办理结婚证,2、不论父亲是否健在,都必须有终生居住权,3、自己的子女不再有赡养义务。
问题:1、因为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如果他再婚后,是否会有房产上的纠纷,应怎样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2、关于父亲再找的老伴的赡养问题,是否双方的子女都有赡养义务,还是有主次之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飘渺0365(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2-08-04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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