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八几年分的土地还有山一直给我大爹种着。后来我们家人都转成了商品粮。现在村子里说要办山证,我去办证,村里人说户口转成商品粮了就不能办,把我们的山和土地给了别人。请问这是合法的么?我的土地和山还是不是我们的。(八几年按人头分的)
我是河南开封县人。2007年考上河南省公务员,单位也没有让转户口。没有动过户口,一直在老家是农村户口。但在2010年村里分土地的时间把我的土地给收回了。理由是我是公务员,商品粮。我07年参加工作,哪有商品粮啊。我同事们农村户口都有地。我了解了其他地方说只要户口在当地就应该享有和当地人民一样的利益。我想知道我该
我10年前与农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租赁荒山荒坡合同,关于四至问题有不明白之处。所租赁的区域最南侧是公共行走的官道,中间地区是自然形成的排水沟,排水沟北侧是我的院墙。合同中有三处标明分别:南至道边;南至河沟;南至河道7.5米以北挡土墙根。 请问我这个四至中的南侧到底是从哪里算起,河沟算我的承包范围吗?
农村土地:祖上余留下的房屋,没有房地产证.2008年已倒塌,现要转让.用本村户口人购买合法吗?麻烦具体说明相关的法律政策..谢谢..
我是农村小学教师,定完中级职称后,根据当时的政策,我的家属就把户口改成吃商品粮户口(农村非农业户口)收回了农村的土地,没有了所有农民的任何待遇,在农村不能评低保,又不是城市户口我们的家属算什么户,有什么待遇和保障,哪个部门管这些人。
按照,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本人家中3个都是女孩子,所以男方入赘,老二08年结婚的,并于09年生有一女孩子。我所在小组三年变更一次土地
我们家在农村,我爸妈都是属于农村户口,我们家总共七口人,一直生活在我妈妈家这边,我爸可以说是是属于倒插门的那种,因为这样,所以我爸老家那边应该分的土地从婚后就没有分了,但是我妈妈这边呢,从结婚后,就把我妈的土地也收回了,这三十年来,我们家一直是没有土地,只有现在房子占的土地,以前农村盖房子要求是不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