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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

关于农村租赁土地中四至问题

关于农村租赁土地中四至问题 我10年前与农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租赁荒山荒坡合同,关于四至问题有不明白之处。所租赁的区域最南侧是公共行走的官道,中间地区是自然形成的排水沟,排水沟北侧是我的院墙。合同中有三处标明分别:南至道边;南至河沟;南至河道7.5米以北挡土墙根。
请问我这个四至中的南侧到底是从哪里算起,河沟算我的承包范围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39116……(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2-11-06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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