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注册在北京,实际工作地点在太原,我想问问在太原与公司有劳动问题,应该在哪里告?北京当地还是太原当地的劳动局?
我在昆山周市镇某厂工作了六年,现在工厂搬至至昆山市华侨镇,华侨是集团总部,我们签订的合同是这样的:工作单位住所昆山市周市镇,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约定是昆山市,公司的注册地是昆山市花桥镇,我们不去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地点与实际工作地点不同,现公司要求我回到劳动合同地点上班,我不服从安排开除我有赔偿金吗?
我在公司工作近5年半了,2010年初因工作需要调配到与劳动合同签订的工作地点不同的地点上班,现在公司突然又要求我回到劳动合同签订的地点上班,因已经适应了现有的工作环境,我不服从安排,公司有权开除我吗?如果开除我有赔偿金吗?
我的公司名字全称是金利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是在宝鸡市工商管理机构注册的,公司地址在宝鸡市渭滨区。从事二手房交易及相关事宜,对外一般都叫金利房产 今天我发现宝鸡市金台区有一家新开的门面房,对外挂牌也叫,金立房产,也是从事二手房交易事宜的。 我想问问,如果对方是法人团体的话,是否构成侵权?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们公司是外企,在全国都有门店,我的合同签到2014年,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哪家门店,我可否要求公司重新签定并写明具体门店呢? 如果公司不同意,或拖延时间怎么办呢?
我是建筑临时工,在工地基础施工时我们干的是包工。我为了工程进展快点,带班的叫我指挥为我们工地运毛石的拖拉机。目的是让拖拉机倒到位。拖拉机倒到位后我主动为拖拉机开车门,在开车门时不小心被车门夹伤手指。请问我这样的情况算是工伤吗.
06年进入现在的公司 公司总部是在南方 所有人事关系是通过山东当地的人事公司进行处理的 包括工资 五险一金的办理等。当时进公司时候,公司业务发展起步,计划在山东设立办事处,但因业务量不足原因采取现地采用方式,在山东工作。几年之后,公司由亏损慢慢到盈利,但因为产品附加值太低以及工厂持续亏损原因,公司决定将工
我目前在北京办事处上班,还在哺乳期,但是公司办事处撤销,要求办公室员工调回总部广州上班,当时签合同时用的是办事处抬头的名称,签了一年,现在已过期,过期时间我在休产假,回来后公司未续签合同,如果我个人不提辞职,公司要求回总部,目前个人状况不可能去广州,应该怎么处理,另外如果公司答应我留在北京,但是换职
公司签订合同时合同上写明公司有权按需要改变员工工作地点,现公司要求我前往苏州工作,如果不去可以申请补
我与公司共签了三次合同,最后一份是到明天2月份到期,合同上对工作地点是这样写的“雇员的初始工作点为上海。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安排或派遣雇员到中国境内的其他地区或中国境外工作。”现在公司要求我们搬到苏州工作,如果不去,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