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无充足理由申请法官回避被驳回,那样会不会得罪法官,对以
开庭时无充足理由申请法官回避被驳回,那样会不会得罪法官,对以后的案子有不公平的审判呀?
诉讼开庭前,我在网上提交证据给法官,周五她看到后电话我,被告也有证据交去,问我传真号,我说没有,因离开庭没几天了,要我准备网上提交证据的2份复印件下周一交给她。按要求到调解室见到法官和书记员,我要求拿被告材料,书记员明显按她授意说被告材料已周六寄给我了,法官说:"叫你别寄原告要来拿的",并催促我交材料
开庭期间法官纵容旁听席的被告方的旁听者大声说脏话,不制止还开庭期间,到庭外与被告旁听者窃窃私语。签笔录时,法官直接跟原告说,不论你们怎样打,我也不会让你们赢。
法院驳回回避申请中说可以复议一次,但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间之内,是否说明可随时提出?
二审开庭后上诉人以法官态度不好为由申请法官回避,并要求重新开庭,被上诉人可以反对吗?给法院的反对申请怎么写?
开庭后发现法官偏袒被告,对新证据不质证,还威胁原告撤诉,可以申请回避吗
第一,法院开庭审理后发现法官程序违法,有个公司欠我钱,公司法人没有委托的情况下法官让其股东以清算组的身份参加诉讼,但是庭后我们去工商局调查该公司根本没有成立清算组,程序违法,我们提出异议,法官说你的异议不重要,第二提交新证据不予质证,被告公司法人提供入账凭证,我们要求法官质证,但是法官答复是外围压力
第一次申请立案,主审法官驳回了,不予受理,然后上级法院指令从新审理的
第一次申请立案,主审法官驳回了,不予受理,然后上级法院指令从新审理的,原来的主审法官还在继续参加案件审理,请问,我可以要求他回避吗?有这样的法条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