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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后发现法官偏袒被告,对新证据不质证,还威胁原告撤诉,可以申请回避吗

开庭后发现法官偏袒被告,对新证据不质证,还威胁原告撤诉,可以申请回避吗 第一,法院开庭审理后发现法官程序违法,有个公司欠我钱,公司法人没有委托的情况下法官让其股东以清算组的身份参加诉讼,但是庭后我们去工商局调查该公司根本没有成立清算组,程序违法,我们提出异议,法官说你的异议不重要,第二提交新证据不予质证,被告公司法人提供入账凭证,我们要求法官质证,但是法官答复是外围压力大,已经合议完。第三、法官多次威胁原告撤诉,法院让原告撤诉重新起诉(因为保全了资金,撤诉的话肯定钱就没了),如果不撤诉就判原告败诉,驳回诉讼,让7天内去撤诉,第四、去法院信访,纪检院长让找庭长,庭长也是合议庭的,我说我们申请回避,庭长的答复是已经开完庭了,民诉法对回避时间有规定,现在已经过了回避时间了,我说我们提交新的证据要求质证,庭长的答复是找主审法官,我们又去纪检院长回馈,纪检院长说你们现在也没有证据,判决也没下来,他也没有办法。法院踢皮球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8484……(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7-12-06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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