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小区车库(开发商说是人防工程)顶板比地面高700CM,请问符合相关规定吗?人们出行极为不便
我在我所住的小区购买了一30平米的车库,开发商只给了我一张收据和一张协议,协议说我对该车库只有使用权,无产权,使用年限和该小区住房相同,想请教如果以后拆迁我能得到赔偿吗,我可以购买吗,如购买了我可以采取什么方式来降低我的风险呢?谢谢
本人于2007年买了明珠万福家园的房子,由于是外地人,当时没有租车位,于2011年将车开到连云港,碰到以下问题,一,小区物业不让车开进小区,二,即使开进小区也要做登记,并在一定时间内开出小区。小区内已经没有停车位,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物业没权处理,那么我们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小区停车问题。
城市亮化工程中,家庭住户不满拆迁条件,利益有所损益,暂未同意该施工方进行施工。外出时,施工方因施工不当,将脏污水灌入家中。污水灌入数个小时,以致地板进水,导致地板发黑受潮。邻居趁家人不在因大力敲门,将门损毁,并不承认也不准备给予补偿。求询问该施工方的赔偿方案已经对邻居所因进行的求偿。
本人摩托车于2月26号被盗,事发时车子安放在小区新建的车库里面,车库有安装防盗锁, 且离车库约10多米远有保安亭24小时值班。事发后本人经监控录像回放,确认车子在2月26号晚上10点多在车库被盗,已经报警且已备案!由于本人每年物业费一分不少的如数上交,现出问题后物业确总是逃避问题,故此想咨询是否能要求物业承担一定
关于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使用权归属问题 近期很多业主和开发商起纠纷,说人防设施是没有产权的,使用权根据《人防法》第五条,人防工程谁投资谁受益。开发商说是他们投资建设的,应该归他们;业主说随着土地使用权一户户转移给小业主,人防设施的成本也转嫁给了小业主,实际投资人变成了各家各户业主,所以车库应该归属所有业
关于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使用权归属问题 1、近期很多业主和开发商起纠纷,说人防设施是没有产权的,使用权根据《人防法》第五条,人防工程谁投资谁受益。开发商说是他们投资建设的,应该归他们;但小区内该楼栋业主的房产证附记上已显示“购买所得:建筑物地下一层 地上16层”,且随着土地使用权一户户转移给业主,人防设施
小区地下车库的灯,经常性一早很早关,晚上很晚开,为此,很多业主车子因为光线暗在车库有所碰撞。关于这个照明问题,是否由相关条例约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