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四上半年(去年)在学校招聘会时签订一份三方协议,后来去了那里家公司上班(是试用期),在那里做了一个星期后辞职了(去的时候公司要我们交一份学生证复印件和2张照片,我没有交就回来了)。当时不懂,没有要离职证明和公司留存的协议,然后回合肥上班。现在要毕业离校了,学校要我把那个公司留存的协议和离职证明交上去,重开一份三方协议给我,我联系那个公司时,那个公司的人事人员说没有我的那份协议,而要办理离职证明要有入职手续证明,可是我那时候去什么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入职手续时什么。现在不能办新的协议,我想知道这个对我以后工作产生影响么?会有什么遗患的责任么?还有附带一个问题,他会影响我的学校派遣吗(派遣到原籍还是那个公司所在地)?
公司是南京卫岗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是卫岗乳之宝公司浙江分公司台州市场部,刚刚注册,没有什么积分,想知道结果,非常谢谢!
辞职时候公司里也同意,说办结手续就行,那个办结手续就是把那个培训资料交上去就行了
1、 毕业生报到时需出示能证明本人正常毕业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否则应向 贵州省邮政公司支付违约金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2、 毕业生到贵州省邮政公司报到后,在用人单位接收前应参加贵州省邮政公司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之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
本人与一公司签订了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协议规定,1《毕业生就业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时止。在此期间,毕 业生提出解除协议,需征得贵州省邮政公司同意,并向贵州省邮政公司支付违约金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2毕业生报到时需出示能证明本人正常毕业的相关证书或证明
您好!我是某某高校的一名学生,和某单位进行面试后,将三方寄出,但中途觉得待遇不理想,希望对方返还就业协议,但对方已经将其信息填好,寄回我处。三方上暂时还没有我的签字,我不知道就业协议是否生效。还能否和其他单位签约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有一个问题:我于去年与一家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本身就业协议书上面是没有违约金这一项的,不过用人单位在上面写了如果不去公司报道就要付违约金2000。我想问下现在我想毁约,那么我是否要交违约金呢? 注明:签的是三方协议,不是合同。
我们在就业协议上签了字,交给公司去签字盖章,结果还给我们的那份协议上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份备注信息:如果违约,需要缴纳违约金3000元,但是这个备注并没有和我们商量过,就贴上了,盖上了章。现在我们决定辞职(还在实习期间)。公司让我们交纳3000元的违约金。我们是否有法律义务交纳这个违约金呢?请大家给点建议,谢谢
我在2010年5月4日与某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当时人力部在就业协议后给我加了一张附表说是违约的话需缴纳3000违约金并让我签了字,而且当时还缴了500的押金(200宿舍押金+300劳保押金),我于2010年5月27日申请辞职,当时我还没有进行入职培训,也没有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给我工资,但是我提出辞职的时候人力部要
我2008年7月进入一公司,他当时说帮我把户口弄到天津人才市场,但是要签订一就业协议,在公司服役5年 但是我在试用期 我干了一个月就不干 了 公司要我一万块钱违约金 这是协议上提到的 我没给他我就走了 后来我去人才市场想要把户口弄回原籍 但是人才市场说 我进来用的公司的 名义 拿档案户口要该公司的解聘证
2010年与国内某企业公司2月23日签了就业协议书,里面补加了一条,双方要履行协议,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贰仟元。而且协议书上面没写明实习期期限,有约定服务期为3年,而在另外的协议上有写明是实习期,是三个月,在就业协议上有写今年8月1号签劳动合同,后来企业有给我们新人上课一段时间,但是之前协议上没有
您好,2010年与国内某企业公司2月23日签了就业协议书,里面补加了一条,双方要 履行协议,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贰仟元。而且协议书上面 没写明实习期期限,有约定服务期为3年,而在另订协议上有写明是实习期是三个月 ,在就业协议上有写今年8月1号签劳动合同,后来企业有给我们新人上课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