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把事情经过说下,我父亲那辈一共子女7人,儿子就俩个{我父亲和老叔},其他均为女儿,现在爷爷奶奶都去世了,奶奶去世的早,奶奶去世2年我的老叔结婚,爷爷身体健康生活完全能够自理,和老叔一起居住{应该算是共居关系吗?},爷爷去世后,子女共同拿钱安排的后世,家产未分,老叔继续居住此房,7年后的现在,我父亲和老叔对房子问题产生纠纷。 在说下这房子,具我父亲讲房子基本是他一手盖起来,并且办了房照,房照名也是他-我父亲{绝对不差}!当时老叔和我几个姑姑都不大10岁左右,大姑也以嫁人。在后30多年来我父亲为曾过问房照问题,而现在次房房照上的名头是我爷爷的,我父亲去房产局调出房照原始单据,他发现单据中最原始的房照应该是假照,漏洞百出。我父亲认定是我老叔或谁前几年私改的房照 !我父亲自己知道这些年谁也未和他提起房照的事! 现在的主要问题: 1、现在这个房子房照合法吗?最原始房照假如说它不合法,根据它后变的房照受法律保护吗!还算是真房照吗? 2、想请教 李律师 我父亲应该按怎样个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产权! 注释:现在房子的房照绝对是合法的房照,房子是农村房,10几年钱因为国家各种改革制度,换了好几回房照! 比如说某村归那个乡管理拉,村里所有房子要换房照~~ 上述的 原始单据 就是:私有房屋产权普查审批表
李律师您好: 我先把事情经过说下,我父亲那辈一共子女7人,儿子就俩个{我父亲和老叔},其他均为女儿,现在爷爷奶奶都去世了,奶奶去世的早,奶奶去世2年我的老叔结婚,爷爷身体健康生活完全能够自理,和老叔一起居住{应该算是共居关系吗?},爷爷去世后,子女共同拿钱安排的后世,家产未分,老叔继续居住此房,7年
甲有三个子女:乙,丙,丁。甲死后,丁为了多得遗产杀了乙。 问题:甲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我知道的是丁丧失了继承权,但是丁还算不算是法定继承人?
一家兄妹5人,父母都已过世。大哥王某早年患病去世,去世时与其妻育有一子。三哥与张某结婚,后离婚,无子。今年三哥去世,生前未立遗嘱。他的遗产按继承法该如何分配?可得遗产的人分别为哪几位?他的兄弟姐妹可得遗产之外,与他离婚的张某有份额吗?大哥的妻子和儿子有份额吗?
我的母亲一年前因开出租车被杀害、现有一些遗产、我想咨询一下这些遗产应当怎么分配、我的母亲和父亲已经离婚了、后再没有结婚、这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我大概看了一下继承法、只有我和姥姥、姥爷有继承权利、这些应当怎么分配?
父亲的老宅分为两幢,但连在一起,自已住了一幢,另一幢租给儿子做经营用,所以他儿子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形式住在父亲的房子里,那这样的话算是符合遗产继承法中的共同生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继承法》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在未生病之前已立下遗嘱,将其所有财产在被继承人死后归A继承(A系被继承人亲身子女)。那么A是否可以通过将被继承人所立遗嘱通过公证处公证的方式,来规避第二十条中
我丈夫前几年去逝,生前留有一处房屋,我婆婆在我丈夫之前去逝,我公公在我丈夫之后去逝,请问我丈夫的兄弟姐妹有权继承份额吗?我公公在生前未主张是否他的子女未有继承权?
拆迁的安置房,根据当地的政策,人头换平方,我妈享有40平方,我享有40平方,独生子女照顾40平方,现在由于政府没有给出房产证,到房管局查询,户主现在是我外婆的名字,我现在已经成年.请问我外婆或者我妈要进行房屋交易是否需要经过我的同意?
我父亲六年前过世,家里只剩我和继母以及继母和我爸一起生下的一个弟弟,由于经济困难,继母把其中一间房子卖掉(我们原有三间),用几万块钱来还掉治疗我父亲的病之外,剩下钱的拿来起剩下的两间房子,现在由于我和继母闹纠纷,请问在我没结婚之前,可以分到一部分财产吗?(比如说房子或者是家里原有的一些地皮等) 请问
丈夫和前妻有一个儿子,判给了前妻,我和丈夫有一个女儿,我们婚后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一个人的名字,我想问的是—、如果丈夫先于我去世了,我们的房产怎么分?二、如果我先于丈夫去世了,房产怎么分?三、我们俩同时去世了,房产怎么分?四、有什么办法能让我的女儿多分或者是全部继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