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女方申请的,女方付首付,还贷款,房产证上可以写男方的名字吗?
我自己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是我自己,现在房子快要下来了,我家准备自己付首付,要一起还贷款,男方要求房产证上写上他的名字,我想问一下法律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可以写上吗?
各位律师,感谢您百忙中来看我的问题 我们家现在申请上海经济适用房 我家现在没有住房,我和我父母名下都没有房产,现在是租房子住 现在的问题就出现在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适用货币补偿) 这份合同上,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相关部门一定要让我家出具原件 但是我家只有复印件 因为2002年老公房拆迁,大伯家把
07年协议离异,户口在男方未迁出,男方是浦东私房,父母家是上海崇明农村私房,本人现在宝山租房居住,年收入不满3万,全部存款加投资未满7万,我该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离婚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归男方,女方原有一套房,再购房的时候受到限制
协议离婚,房子归男方,房产证上也没有女方的名字。女方名下有一套房,今年再想买第二套的时候查档证明只有一套房,但在银行贷款申请已批万事具备的时候售楼部通知不能购买,原因是发现女方在经济适用房上有房子,过后女方曾和男方同去析产,到最后一步却被告知要求男方还完所有的贷款才能把女方除名。请问女方应该怎么办?
我们家现在四口人,一套住宅61平方,我老婆的户口如果迁进来人均住宅面积就不足15平方了,我们想申请大一点的房子结婚,但是我老婆名下娘家有一套70平的房子,这样会影响我申请经济适用房吗?麻烦有了解的老师帮我解答一下
我一直是无房户,女友今年上半年把一套她和前男友一起买的二手房卖了(无别的房产).....就是她未婚时买过房产,和别人共同共有,未婚时就卖掉了...那样,我们结婚后(明年)还可以申请经适房吗?
本人四年前离异,现33岁,带着孩子居住在建筑面积为37平方米的一室户里,此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但是房子是我父母在我读书的时候买的(当时学生没有经济来源),我户口在叔叔家(石库门房,户口本有4人,面积为16平方米左右),目前我对申请经济适用房的4个条件中的3条都符合,只有第2条感觉不太符合,但是因为此房子(37平
您好,我们的情况是这样的,老房子的房主是公公的,我们现在住在拆迁后的新房子里,公公在还没搬到新房子的时候就去世了,目前我们和奶奶,婆婆,我和我老公都一起住在新房里,目前还没有办理新的房产证,现在住的房子确实不方便,我们还打算要孩子了,就想申请经济适用房,我和老公的工资不行,婆婆可以工资刚卡线,如果婆
我现在居住的一套房子,建筑面积50平方米,房子的户口有5个人,但是我和我妈妈另有一套房子,面积是60平方米,请问我这种情况在住房面积上有没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不可以采用另一套房子取消我妈妈的名字,我把户口迁出去,申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