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公证协议房产归儿子所有,2年后过户给儿子。若母亲还悔,协议还有效?可以强制执行?
购房合同为母亲的名字,其办完不动产证后,与儿子在民政局公证处约定:本房产所有权归儿子所有,并在3年内过户到儿子名下。儿子在其房子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每月给母亲1000元为期4年。由于原先父母的离婚协议就约定本房产所有权归儿子所有,这份民政局的公证为第二份协议。 1、在民政局公证完以上协议后,若母亲还悔民政局
六年前父亲去世,母亲将房产公证给儿子,先在儿子对母亲非常不孝
六年前父亲去世,母亲将房产公证给儿子,先在儿子对母亲非常不孝,母亲还可以撤回公证协议将其作更改吗
儿子现的负债,母亲的房产份额可以立遗嘱给孙女吗?有法律效力吗
儿子现的负债,母亲的房产份额可以立遗嘱给孙女吗?有法律效力吗?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