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期房,由父母出首付,公积金贷款由我还贷,婚后加上另一半的名字,如果以后离婚,房子是属于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分为四?如何分割房产?
我于2005年在国有划拨的宅地基上建造房屋,没有领取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 2009有关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对我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请问有关部门对我的处罚合法吗?适用法律正确吗? 有关部门应当适用什么法律.那一条.那一款对我进行处罚?
关于对《简析民事再审申请没有法定审查时限而衍生的问题》的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法〔2001〕164号 第六条第二款:办理再审刑事复核案件的期限为四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 第七条 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新婚姻法对婚后一方购买的小产权房的司法解释,婚后一方全款买的小产权房,问如果按照新婚姻法的解释,在离婚时此房应该判给谁?是全部还是一半?
婚前以女方个人名字付款(双方共同付款),签订的购房合同。领结婚证后以男女双方名义办按揭贷款,付款的是男方,请问取得房产证需写两人的名字吗。如果写女方的名字离婚也算共同才产吗
我和老公先按揭购房,虽然是首付是共同出资,但是购房合同上是他的名字;购房合同签定之后才去领的结婚证,现房证下来了,是他的名字,请问在新婚姻法中房子的所有权都只是他的吗?
第十五条 当事人为登记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反悔,另一方主张按该协议内容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分割。 假如这个协议是在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前签订的,那法院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