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在百度百科上写了几篇关于公司简介的百度百科作品。几天后,我看到自己的著作被百度蜘蛛抓到搜索引擎上,而且排名是第一二名。我本意是不想让我的作品在百度或谷歌上出现的。 所以,我想删除,然后进了百度百科,这才知道,我根本删除不了我写的作品,就是更改里面的内容也得经过百度审核才行。而且审核通过率非常低,审核时间过长。 那是我辛辛苦苦一字一字敲出来的啊,是我的作品,虽然谈不上什么优秀的作品。著作权应该是我的呀!为什么我改个东西还得百度同意,虽然是你们百度公司提供给我空间,可你们也不能把我的著作拿走吧!再说,未经我本人同意,擅自把我的作品拉到你们搜索引擎去,而且还不给我删除的权力。 如果,我是说如果,万一那个词条的内容侵犯了他人或者的隐私,损害了他人或企业的利益,那时,著作权又是谁的?是我来负这个责任还是你们百度公司。
双方合作,一方作图,一方文字,可分别使用的作品,一方是否可以对共有作品单独申请著作权登记?只要登记时说明为双方共有即可?还是只能申请自己这部分的著作权?因双方对共有作品均享有著作权,且可单独行使除转让外的著作权,那么,如一方不能对共有作品申请登记,是否会牵涉到对要求申请一方的登记权力的侵害? 问题补
案例二:海南经天公司1998年投资180万元完成开发并出版发行的《中国大法规数据库》,被海口网威公司2000年将其解密后,复制到其经营的《司法在线》网站上。经天公司将该侵权的网上法规数据库下载,经过公证后将其作为证据,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我在07年抄袭一20多年前的论文发表在原是内部资料后变为公开出版的校刊上, 当时是从一旧笔记本上转抄而来,不知出处与作者。作者在09年告发,要求侵权 赔偿3000元以上。我提出要按获利(包括直接和间接获利)的实际数额加倍赔偿 。这也是法理上利益相加与相减的原则。现在事实是我抄袭此文的动机与目的是 不为
我在07年抄袭一20多年前的论文发表在原是内部资料后变为公开出版的校刊上, 当时是从一旧笔记本上转抄而来,不知出处与作者。作者在09年告发,要求侵权 赔偿3000元以上。我提出要按获利(包括直接和间接获利)的实际数额加倍赔偿 。这也是法理上利益相加与相减的原则。现在事实是我抄袭此文的动机与目的是 不为
一本高中的教辅书,很多题目来自历年的高考题、各地模拟题、未知出处的题目,引用这些题目是否构成侵权。补充:好些题目可能被其他教辅书引用过。 而且难联系出题作者,难以当即支付相应报酬。 什么叫做公证提存相应的费用??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问题里提到的麻烦??市场上很多教辅书题目很多都是这样构成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