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我和我姨妹的男朋友打算买房,房子是12万,当时直接就交了他 六万,也没签合同,心想把省下的六万交齐再办理过户手续,就写了一张收据,我姨妹今年夏天和她男朋友(小张)分手了,之后我我们要求给我们过户,谁知道小张都不承认拿过我们钱了。而我们打算打官司时,发现收据写的时2010年10月,诉讼期已过,胜诉的
家是广州市郊村民,我父亲名下有一宅基地400平方左右(空地),家里是4兄妹(2男2女),10多年前因为哥哥借了高利贷2~3万元,没钱还,哥哥被抓去打了并被禁锢,写了欠条27.5万,并签下了以宅基地抵债的协议书,父亲也写了委托书给哥哥,鉴于怕被人身伤害,两兄弟还有大嫂都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同意以宅基地抵债,当时没有报警
您好,本人结婚4年,几天前才知丈夫2年来,在外赌博欠下高利贷200万,如今家中房车都已被债主扣住,我们有一个1岁半的女儿,房子已经被持有假房本的债主入住,我能以什么罪名控告他吗?他是否可以凭假房本告我丈夫诈骗(金额50万)会判几年?真房本在小额贷款公司手里,这个属于民间借贷吗?丈夫如果自首,我们是否可以不用
我的合伙朋友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营业执照在外面借了高利贷,最近由于和朋友因为一些事情纠纷打算分伙,账已算清,他还欠我一些钱(打的欠条)但门市的经营权还没有换成我的,那朋友为了躲避追债的人已经跑了,现追债的人找到我,叫我还钱,说是他拿的营业执照做的抵压(当时我不知道)我现在该怎么办啊,那朋友还欠我
银行有没有权利,直接划走个人的账户资金! 银行给的说法是:因债务纠纷,通过法院划走的这笔钱! 而当事方却一无所知,银行的钱全没了 作为当事方,连最起码的知情权都没有,钱到哪里去了也没个书面通知! 作为当事方有没有法律权利起诉银行!(前提:这笔债务,当事方已转接给第三方,完全与当事方没任何关联,但是法院用
我想问一下,丈夫在外赌博,欠下债务,现在从亲戚朋友手中借钱还清赌债,并且我知晓。是否这样用来还债又产生的债务就和我有关了,离婚时我用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