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人自2000年在广东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2009年2月到期后,现单位以经济不好为由,通知不再续签合同,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有经济补偿金,有几个月赔偿?如果打官司,要哪些证据?是否必须先行劳动仲裁,才能上诉到法院?急!十分感谢! 你好!本人自2000年在广东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劳动合同一年
大家好,以下说的可是对的,我一直在外资厂工作6年,一年签合同一次,现单位提出不续签,我最新的合同开始是2008年3月1日,2009年3月到期,我是否有6个月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是不需要给补偿金的,而新规定是要给的,所以在这个补偿的计算上,就要从2008年1月1日起算。但原来本来就规定要
我是1999年11月24日进公司工作,期间签过3次合同,最后一次合同是2009年9月30日到期,如果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0年3月21日,合同期满,单位到底该不该支付我经济补偿金?
合同期限:2004.3.22-2010.3.21 单位未缴纳社保时间段:2004.3.22-2010.1.31 户口性质:外地农村户口 单位同意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偿我的保险,但是以合同期满、我自己不续签、自动离职为由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问:1、按照我的户口性质,保险补偿应该多少钱,怎么计算的? 2、我这种情况到底该不该得到经济补偿金,请
请问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是否得到经济补偿 我是2004年7月签定的实习合同,2005年7月签定5年的正式劳动合同,2010年7月31日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请问能得到经济补偿吗?如能得到,补偿金额应怎样计算?谢谢!
本人和用人单位合同到7月30日到期,单位已暗示与我可能不续签了,我已有了心里准备,请问我该怎么做?
大家好,我是2005年上的现在的单位,2006年1月1日签的合同,2008年1月1日到期并又续签合同至2011年1月1日,现在合同到期了,到2012年2月25日,单位突然说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了,我想问单位对我有什么补偿吗,补偿的话能补偿多少。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三年合同期满,9月份到期,单位暂时还未来得及与我们续签合同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三年合同期满,9月份到期,单位暂时还未来得及与我们续签合同,10月提交的辞职报告,看领导意思是想拖着。想问下,30日之后可以自动离职么。还是说必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