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个房3000RMB每月。押金6000RMB。 刚住进去的时候房东说东西坏的让我修好在租金里面扣。一共修了300多RMB有6处坏的,扣钱的时候房东死不认账,说不补钱给她就停水停电,我老公说免得惹事就给了300多RMB给她。 10月31号一年了,我们合同签的是一年半,我和房东闹不愉快房东半夜发信息3次让我老公搬走,信息都保留着。11月1号我们搬走的时候我老公给她电话让开放行条。说6000RMB的押金她自己看着处理。电话中她说在出差让小区管理处给她电话放行就OK。可是管理处打电话给她却交代不能放行。后面我老公又给她电话好说歹说她才同意让中介检查家电没有问题就可以放行。我们等到晚上9点让中介验收家电没有问题了再给她电话、她又说要我们再给3000RMB给她才放行。我们不同意。所以很多东西被扣在她房子里,还有很多值钱的货物和居家用品都被扣在小区的地下室。从1号到现在我们找了房屋租赁处。110和街道社区工作站,都说没有办法管理这个事情,其中房屋租赁处有何她沟通说上个礼拜一我们都在那见面处理下。后面她又说礼拜一没有时间要到礼拜4.我们也答应等她到礼拜四。可礼拜3忽然她让管理处给我电话说要我拿钥匙给她。我们约好的礼拜4.礼拜3在广州根本赶不回,我们又请租赁处给她电话说礼拜天大家见个面处理。可今天我们过去给她电话不接。回信息说在休息。然后居然私自更换了房子的锁。被她锁在里面的有我去年才买的电视和电脑还有饮水机等等。 地下室的货物价值也不低, 我想请问以上如果我的东西丢失了是不是该她付全部责任? 还有押金6000RMB。 还有我们半个月之久带来的损失。
2010年末租的房,押一付一,合同签期一年,现在由于工作变动要提前退房,但是房东以房子转租不出去为由拒不退押金。 这个二手房东基本是以骗的方式让我租的他的房,我刚来的时候由于不了解,轻信他口头承诺的1:交通方便(其实要坐半小时公交车才能到地铁站,而不是他说的5分钟,免费班车也不是免费的,甚至比公交车还贵
于09年4月入租,按合同租期2年,租客为我和朋友甲,共2人。 今年5月前后,甲谈了一女友乙,乙每星期大约有2至3天来过夜。 今年11月,也就是本月,房东提出将会从押金内按每月200元扣除,从今年5月开始,也就是克扣1400元押金作为乙入住的赔偿,并称合同上有写出规定仅限2人入住。之后反复查证并无此条例。且于今日之前也
11月初搬出来就经常叫房东结算退换押金,结果一直拖,拖了2个月,结果和我说最后面3个月水电600多,叫我还要给他钱,之前3个月最多也就200多块,问过隔壁的房客,说是房东也一直不肯退押金,也是拖了2个月,后面结算时说他一个月水电要300多,细问下又说包括物业费电梯费七七八八的一大堆费用,真的是恨让人头疼,不知道有
交了三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不想继续住了,房东要扣押金只准住两个月。。
按照合同要提前一个月交房租,可是由于房租很贵,不想继续住了,房东就不允许继续住了,要我马上搬离,押金也不退,我就损失了两个月房租。。 想请求律师支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此房为四季恒温住房,开窗可能会导致房顶发霉 一年合同期满,交房,卫生间及入户处房顶发霉,墙面由于贴画有些不整洁 房东以房屋损害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反倒要求赔偿,同时要求打扫全新 包括油烟机,是否合理,多次协商无果,如何解决
房屋到期退租,房东不退押金,找借口不看房,是跟我爱我家签订的合同,我爱我家是否该承担一部分责任?这样的事情是否向住建委投诉?
因为房东刻意隐瞒实情,我在交了押金后发现了,现在想退回押金可房东不给怎么办
我是来厦门想做出租房的,十一号那天看了一套房子,房子总数是86间,房东告诉我们说已出租了七十多间,还剩十几间,还承诺说肯定赚钱,于是催促我把五千元押金交了,我说让他把账算给我看一下,他说等签合同时再给算,因为算是老乡,于是我们也就相信他把押金给交了,可是昨天我去找他要出租记录时我们才发现出租情况并没有
我的房租合同是2012年4月1日到2012年10月1日,租期为半年,如今2012年11月份了,合同已到期,我要退房,房东却不肯退我押金!
和房东签约1年半、刚进去水管什么坏的说是换了从房租里面扣、等修好就不认账了。 到一年的时候和房东发生争执、房东发短信3次让我们搬走。 可是搬走的时候让管理处不放行、我们居家的东西全部被扣、其中还有我们一些值钱的货物。 一直称出差不处理问题、等都14天后回来竟然私自将门锁换了。房子里还有我的很多电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