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朋友在单位因为被一男同事用语言侮辱将账本扔在同事脸上造成牙齿松动,后来在楼梯处被那同事打了三巴掌,造成脸部皮下出血,牙龈肿胀酸疼,骨骼里是否有血流出还待观察,现在家中修养,当时在单位领导并没有出面调解,请问我们是否可以找律师告他故意伤害,单位在这件事上是否有责任是否可以找律师告单位,谢谢
因做生意,被人殴打治伤,现在基本康复,医生说可以出院,但出院后还要调养2个月,才能做鉴定,初步了解是轻伤,我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的案情,在赔偿问题上,有何标准?
肇事者为躲避横穿马路的小女孩撞伤我妈,一审法院判肇事者负全责赔偿后在向引险人追偿,肇事者以紧急避险为理由上诉。应由小女孩赔偿。小女孩找不到了,请问是否是由小女孩赔/找不到了,是否该由肇事者赔,法律有规定吗 没有经过交警部门,当时没报案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在东莞市大井头金源花园去做工,在金源花园门口被人无故殴打,并被强行押上车到另外一个地方拘留,这种情况我可以追究对方什么责任.他们这种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如果要打官司怎么打?
为公司做事时、被对方工人三个人打我 、对方有一点小伤我与同事两人同事吓跑了 因为他们很多人。派出所我报警警察赶到态度很好、把对方抓到派出所、我在卫生站处理伤口后到派出所、打我的人还在派出所大声同警察讲话、对方同派出所讲好只赔500元、但是我的伤不止500元可以治好、我要求多赔点 对方不同意、 派出所讲我不同意
肇事者为躲避横穿马路的小女孩把我妈碰了,当时没报案肇事者给看的。医院里漏诊了。我把肇事者和医院以共同侵权告了,因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审法院判肇事者负全部责任,赔偿后在向引险人追偿,肇事者不服以紧急避险上诉。民法129条规定应由引险人负责。他说不应该他赔偿,受害人应该向引险人索赔。请问法律是否是这么规定的/
帮朋友找别人理论的时候,被对方拿刀砍了5刀,脸部有12CM左右的伤口 ,报案后警方找不到对方,现在自己应该找谁索要赔偿! 对方是东北的,姓名都是假的也没照片,医药费是朋友全部承担还是我们分担 比例又是多少?
3个月前1楼着火,电线被烧火,后来电业局来人都接好了,之后我家就发生过几次触电,都是家用电器带电了,碰一下也就没事了,直到上个月,我手去碰暖气导致触电达15秒钟,后来把电闸拉了我的手才下来,现在是3度烧伤,做的植皮手术,前几天做来电工检查我家电路,发现电闸关闭,接地线还是有电,而且检查别人家也是这种情况,
对A的欠款已还清但是过了15年,现在说未还清,双方均无书面证明,请问A可以起诉我们吗?另外,现在A一家人频频找事吵闹打骂,严重干扰我们一家正常生活,请问我们可以以污蔑或人身伤害起诉他们吗?若起诉需要搜集什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