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份我到现在的公司上班,签了劳动合同,我的职务是绿化施工主管,工资是每月15500,合同中注明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按80%发放工资。到了10月份,公司人事经理打电话告诉我,要求降我的工资,降到11500,因为已经接近年底了新工作不好找,所以我在电话中同意了。从11月份开始公司发工资就按11500来发放,同时在工资条后面注明了:“试用期考核,降级调薪,按照项目施工主管的工资级别”,但是没有要求我重新跟公司签新的合同,也没有别的我签字的材料表明我的职位发生了变化。由于我们是做工程项目,所以每天都上班,从来就没有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能休息,而且每天上班基本都超过8小时。9月份我请假4天去考试,公司还把我这4天的工资扣除了。 就这样一直工作到今年4月18日。4月18日下午6点公司人事经理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公司要求辞退我,理由是“未能胜任工程项目主管岗位要求,沟通能力差,跨部门投诉量大”,要求马上终止合同,并让我第二天进行工作交接。 事情是这样的,3月13日我接到公司要求,到青岛做一个新的项目,项目是生态修复方面的,跟绿化施工有很大的区别。来青岛后由于工程技术方案一直拖到3月29日才出来,而且这个技术方案很不完善,工期又很紧张,造成我开展工作很不顺利,在4月1日的时候我跟安排我到青岛工作的副总打过电话,说明我不能胜任这样的工作,要求调去做绿化项目,副总当时没有同意,理由是没有合适的人员来接手,让我坚持。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三四个相关的同事对我的工作有一些意见。就这样一直到4月18日,公司总经理到青岛来检查工作,下午6点我就接到人事经理的辞退电话,4月19日,人事经理发邮件让我做工作交接,同时填写辞职材料,因为我是被辞退,不是自己辞职,所以我只接受做工作交接,不接受填写辞职材料,同时我要求公司修改材料,说明我是被公司辞退,并发了邮件给人事经理,但是没有得到回应。 我想问几个问题: 第一、公司辞退我合不合法? 第二、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双倍赔偿? 第三、合同签的是每月15500元,实际只发11500元,合不合法?我能否要求公司补发? 第四、合同签的是每周工作40小时,但是实际远远超出,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金? 第五、如果公司继续选择不把我自动辞职修改成公司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第六、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风险? 谢谢
我在该公司正试签订劳动合同六个月,现公司无故辞退。当时签订合同时口头说明月薪三千元,可是实际每月只给开生活保障八百元,现又面临辞退,请专家帮我分析一下。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得到如何的补尝?
你好!请问下:我于2008年10月和厂里签订劳务合同,附带签订了附加协议,规定:在厂里服务不得少于三年,三年内厂里有高级工程师培训我,第一年的工资1800至2000。第二年工资2400至2600,第三年工资3000至3200,如果中途提出辞职,赔偿公司技术培训费2万元,但是第三年没有工程师培训我了。工资也没按协议达3000,我能否提
我在公司工作2年多了,现12月合同到期,公司以经营不善亏损为由不与我续签合同,将我辞退,补偿一个月工资,请问这种赔尝对我合理吗?
我是2010年7月22日在这个公司南京工作地点上班做出纳工作,试用3个月,合同签3年,现公司要求我兼职来安工厂的出纳我没有同意,公司可以以此或我不能胜任工作辞退我吗?我要怎样维权。怎么样要求经济赔偿?谢谢
我于1999年进入现在的私企,进入改私企后到08年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09年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现在与该私企产生矛盾,恐被其辞退。这里想要了解下,一旦我被辞退,我应该获得什么赔偿? 除了按工作年限经济赔偿,保险是不是也要做出补偿?
我是一名国有研究所的员工,因没有合适的岗位和工资待遇低,领导办事不公正(有些员工请病假就可以不上班还开工资。我上班工资还没有病假的工资高)。我于2005年自谋职业。现单位通知我限期调离或辞职。因历史遗留原因我们都没有上养老保险。请问 1。我若调离能争取到那些补偿?2。若被辞退能争取到那些补偿?3。可否不调离
我是一名国有研究所的员工,因没有合适的岗位和工资待遇低,领导办事不公正(有些员工请病假就可以不上班还开工资。我上班工资还没有病假的工资高)。我于2005年自谋职业。现单位通知我限期调离或辞职。因历史遗留原因我们都没有上养老保险。请问 1。我若调离能争取到那些补偿?2。若被辞退能争取到那些补偿?3。可否不调离
2007年5月16日进入公司工作,2009年12月1日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公司补偿了2个月工资,请问签订的合同期限有限吗?可以在要回补偿金吗?
合同期为5年 现在过了2年要求在签合同 说以前合同不算了 不签就辞退 我该怎么做 签了合同押金增多了 工资还降了 求助怎么做
2010年10月至今供职一家酒店,酒店今年6月被转卖,转卖期间辞退了部分员工。我没有被辞退,6月份重新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2014年12月下旬经理叫我去外面的茶座做事,去做相关工做,不是长期去上班我不去,然后就收到的辞退通知书,辞退理由“工作态度差,不服从安排,不穿工装。一个月后办理离职手续。事后知道那个茶座是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