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在09年11月领结婚证,但后因为感情原因 一直吵架没举行婚礼也没办酒席也没有同居一起,双方也没有任何经济上的来往,双方也无债务。现在女方提出离婚,我同意。但后来女方打听到我村里到10年年底有房子分,就拖着不离,打算在我村里分了房子之后跟我平分房子后才离婚,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女方能分到我村里分到的房子吗? 房子不是拆迁补偿的性质,在我村每家都有分的 按人口分,每人能分40平方,我女友没的 因为她是居民户口(要是农民户口的话她也有的分的),她现在就打算平分我那40平方的面积,她还没过户到我家 即使过户了 我们村里分东西 她也是没的,原因她是居民户口
我和我老婆感情不和想要离婚,我们有一个13岁的女孩,我因长期在外地上班不能抚养孩子,我老婆坚决不要孩子,而且我老婆把工作辞了,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老公四个月前结婚,结婚时男方拿了3万元彩礼,登记后,3W买了三样家电和两方首饰和家里摆设等一些用品,办酒席是男方出的钱。婚后,男方在家无业,都是我挣钱,现在因男方有不良嗜好和动手打我,需要离婚。我和他协商好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办手续时需要离婚协议,我和他商议好,所有家电归他,我只拿回我的衣服和婚前的
我们离婚已经三年多了,离婚时孩子五岁判归我抚养。孩子和他的户口都在辽宁,而我的户口在黑龙江。离婚以后我带着孩子回了黑龙江。这几年我多次提出要把孩子的户口转到我这里,他始终不同意。现在孩子已经上小学,有很多地方需要用到户口。最近我又打电话和他商量孩子转户的问题,但他回答的非常决绝,他说孩子转户的问题以
1、男方为广州市人,女方为广东省非广州市人,06年结婚领证,结婚当年的购房一套,7月出房产证,所有权为男方的父母及男方三个名下,八年按揭,以男方名誉进行每月的供还;男方在2009年-2010年3月有与其公司女同事有违背夫妻道德的事情,暂只有QQ聊天记录为证,造成女方精神压力,自责自身问题;男方晚上睡时还抱着女方叫其
律师您好;我是05年10月我前妻把我起诉到法院离婚,由于双方感情和经济问题,06年12月份判决离婚的,根据判决书上的内容,我前妻应付给我现金4.9万元,和部分股票,因为里面牵扯到孩子的抚养费,我当时没申请执行,一厢情愿的因为就算作孩子抚养费了,(每个月600元),双方就此了解,孩子她把名字也更改了,也不让探视,孩
前妻是广东人,我是陕西人,我们去年协议离婚,婚生一子,现在一岁九个月,落户在广东女方户口上,我的户口还在陕西,协议上写的一切财产归女方,儿子抚养权归我,在必要时女方要协助男方将儿子户口迁往陕西,但是现在女方以种种借口拒绝出面办理迁转,因为儿子户口在她那,每年她可以分得一万元福利。我曾托朋友去过广东那
结婚7年,没有小孩,接近2年没有性生活了,感情破裂,最近发现丈夫和一个女的发的暧昧短信,如果我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呢?结婚后买的房子,房子是他父母给的首付和装修钱,我没有出钱。以后是我们自己交的按揭,但房子是写的丈夫的名字,我能分到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