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医疗行为中发生过错,经司法鉴定负次要责任,参与度40%
医院在医疗行为中发生过错,经司法鉴定负次要责任,参与度40%,现法院按侵权法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判决,判决结果是原告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申请赔偿每项加起来的总额×40%=医院的赔偿金,请问这样的计算方法合理吗?这样的判决公道合理吗?
请问:原告是在5月份以人身损害赔偿立案,而且已申请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也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选定了司法鉴定机构,现结果还没有出来,医院又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院会同意吗?是否符合要求?患方可以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吗?如果医疗事故鉴定及司法鉴定结果都出来了,法院是以什么鉴定为依据?非常感谢!
09年8月25号与28号中午分别二次到县二级医院门诊就诊,没做任何检查.沒书写病历,下午6时突发高血压.血压230[无高血压史]即住院,期间发病危通知书.11时-凌晨3时接诊医生回家.叫门诊医生替班[是25号28号看病医生]内科住院部当时只有他一个医生.凌晨4时医生说必要时要气切助呼吸.手术同意书也莶字.当麻醉医生来病房时说血压太低
今年3月29号在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手术后发现不能走路。去上海华山医院检查结果L2神经损伤明显。现在平地能走一小段很慢。在医学会鉴定,鉴定结果医院没有过错。可现在都九个月了腿每天都疼特别是晚上。走路还是不方便。上厕所要人搀扶才能蹲下。医院说鉴定结果他们没有过错就没有任何责任。是不是医院就一点责任都没有!请
第一次住院,主治医生诊断为多发性肌炎,未做肿瘤排查,造成漏诊。第二次住院,另一位主治医生仍然按照多发性肌炎治疗,在其住院病历中子宫B超显示右侧附件区探及79×63mm的混合回声,无回声和较强回声为主,其内探及点状血流信号,但主治医生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和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及家属对此一无所知。使患者未能及时得到
您好!请问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由受害人交鉴定费还是由医院交呢?
发生交通事故住院的同时又遭遇医疗损害,医院伪造病历资料已经提交法院,上任法官让医院交鉴定费,医院拒绝交纳并已过鉴定期限,可这任法官又让受害人交,请问:这笔钱到底由谁交才符合法律规定?
请问: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的费用到底由医院交还是受害人交呢?
八年前,市长家属撞伤我,住院时与医务人员相互勾结隐瞒病情并延误最佳治疗时机导致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上任法官让医院交司法鉴定费5000元,医院拒绝缴纳并已过规定期限!两年后的下任法官又让受害人交,请问:这费用到底应该由谁交才符合法律规定呢?
司法鉴定书的鉴定意见: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一定的过错,该过错与
司法鉴定书的鉴定意见: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一定的过错,该过错与被鉴定 人子宫切除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被鉴定人构成六级伤残·像这种情况,医院应该占什么责任,责任参与度应该是多少?
您好,我们与医院打医疗官司,现在经过医疗过错鉴定,属于医疗过错但没有划分参与度
您好,我们与医院打医疗官司,现在经过医疗过错鉴定,属于医疗过错但没有划分参与度,医院现在不服,不给予赔偿,我们要怎么办啊?
住院后患者死亡,经过医疗过错鉴定确定医生有次要责任,这种情况
住院后患者死亡,经过医疗过错鉴定确定医生有次要责任,这种情况是否要承担过错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通过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能够认定出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是不作为致人死亡吗?这两种行为属于刑事责任
通过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能够认定出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是不作为致人死亡吗?这两种行为属于刑事责任,要想认定这两种行为,要通过什么方法来认定呢?需要这方面法律精通的专业律师给予专业解答。不懂装懂者请绕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