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11年5月23日与被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进入公司客服部门工作2012年5月23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在合同还未到期的情况下,近日,公司将客服部门搬回北京,公司部门人事调动,并没有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且没有支付一个月带通金。公司调整其岗位并没有令我满意,我多次的要求被公司合理的解释与答复,公司却再三推卸责任,然后我10月份上到10号就走了。10月份的工资本应该在11月10号发的,但是公司没有给我发,我能申请劳动仲裁么,如果仲裁要求多少赔偿呢?
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我自动离职,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补偿吗?
我于2012年2月1日到自今在广告公司上班,但是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加班没有加班费,而且有时还是上通宵,第二天照常上班,也没有什么不曾。而且公司也没有缴纳社保,我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
我在某集团公司连续工作6年多,从事高速公路工作,由于在新项目中和项目经理发生意见冲突,遭到项目经理的打击报复,说不服从管理,造成用人单位恶意降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能起诉要求赔偿吗?怎么起诉呢?
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补偿吗?
我是十月十一号离职的,我是以书面的形式自动离职的,我把申请书交上去之后的第三天就没有去上班了,本来还有半个月的工资还没有发给我,但是公司就按照我旷工处理了,我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上了十个月的班,我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我十个月的双倍工资吗???
我是今年2月14日在华联商厦找到的工作,是七匹狼儿童专柜当时说一月1300元。每月开1200压一百,每个月20号结账,干满一年把那12个月压的工资补齐,干不满一年一分都不给,我干了7个月家里发生点事情,我就辞职了,我是9月23日就不去了,我管他要拿700说跟公司商量这个月开工资压的没给我。就连多干那两天都没给我,我一开始
合同签定的是“标准工作时间”,实际上24小时休48小时,不分六日和节假日,但每上24小时给5元夜班补助和4元误餐费,六日上班多给一倍日工资,节假日上班多给两倍日工资,工作8年,现终止合同。是否应付延时工资?如何付?
我是洛阳的,用人单位是山东聊城的,在去对方公司面试后对方告诉我试用期三个月,使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办了入职,现在干了两个月了,对方拖欠我7000多工资和2000多差旅费用,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我手中有对方的任命书及其他公司资料,可否作为仲裁依据?我能否在我们洛阳本地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在我递交了辞职信还没有到30天,用人单位要求我马上离开公司而且不结算工资,而且不出具任何文件证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我需要拿到什么证据证明是公司要求我离开的?如果公司在法庭上说谎说我自己离开公司,所以不给我工资,这样子我还能拿到我应有的工资吗? 如果他说谎说我自离,我是否需要给合同违约费?
我的合同期是三年,已经做了两年,现在因公司自身原因不让我参与工作(没有安排上班),并且不辞退我(不想付经济赔偿),我不想辞职,可天天都不能上班,我该怎么办?工资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