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里的楼上租了一套小区住宅商品房用以办公,由于楼上年纪大的个别老人们一个劲地向物业反映说必须加收这些办公的公摊费否则他们不向物业缴纳物业费,说我们这些办公的用户整天上上下下跑来跑去地使用电梯,虽然这栋楼里头有不少房子用于办公,包括也有培训班,那种确实是需要天天进进出出,但是我所从事的行业是在室内对着电脑画设计图做事而已我们的施工部有其他现场的驻点办公每天一旦从公司出门就到中午才会回到公司,而且中午我们就在楼下我家里头的餐厅作为食堂吃饭,上下是走楼梯更为方便的。若要按照实际使用来讲,我们实际使用的自家或者公用电比其他不是办公的住户还要更少的,对此,我不同意缴纳双倍的公摊费等一系列费用。物业回应说这是法律规定这样收费。我不太能接受这种为了解决楼上老人们的状况而忽然间要增收这些费用的问题,请问物业忽然间提出的这个要求是合法的吗?请予以指点迷津,谢谢
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住宅是否允许作为普通商品房出售?此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合法吗?
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购置住宅,事后得知此地块属于划拨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实际使用年限50年,但开发商签给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使用年限写70年,此合同是否合法,是否违法,对我的权益是否已造成侵害。
我是去年七月份入住的,但物业公司说物业费用就从去年五月份开始交,而且还说如果没入住的,以后还要补交,这样合理吗
今年商场调整物业费用从每月每平方2.8元涨到每平米4.5元,商场只下发了一个A4纸张大小的通知,再没有任何的协商会议,请问这样的涨价合理吗?
律师,您好。 楼上漏水到我家,现在已致我家墙面发霉、装修的木质门框全部裂开,而且墙面伸手能摸到水珠。我们交的物管费中有一笔维修基金,请问现在漏水的维修费用是该由物业承担还是楼上的住户,还是两者要共同承担?
最近新买了商品房,马上要接房子了,可开发商叫去物业那里拿钥匙,是否合法?去拿钥匙时物业要求先交一年的物管费,否则不拿钥匙,而且物业费的时间计算是从通知之日起,而不是接房子之日起?我该怎么办?上次的前期物业合同也没有签,因为我发现合同不合法,比如前期物业合同要求交电梯折旧费,我感觉电梯是自己的,为什么要交折旧费给
小区新按个大门,说是小区住户需要办卡,当开车经过时可以自动开门,如不办卡,车就无法进出小区,今早有住户急于上班,而门卫不放行,无奈掏钱办了卡。请问物业有权收取这类费用么?
小区在收取暖费的同时,还让有交换器的住户加收300元钱,这样合法吗?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吗?
我是保定的,请问我们小区在收取暖费的同时,还让有交换器的住户加收300元钱,这样合法吗?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