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我向租了一套房子,包家电的,才租4个月,电视机(旧的)、电灯、凉衣架、热水器坏了,由谁承担呢?我看了合同也没有明确注明,家电如坏由哪方承担? 合同其中二项写着: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有效出租该物业,甲方出租行为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租赁期间,乙方故意或过失损毁该物业及基设施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以这二项看来,应该是房东承担吧?你专业,我想听听你说法。 我想知道以上说的国家、地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你能告知我? 我想了解清楚,以便跟房东谈。 谢谢,盼回复
我租了一套1300元一个月的房子四个月,签了一年的合同,刚租两个月时就发现厨房漏水,漏到楼下,楼下的人天天找我,后来房东修了没漏,现在居然漏得更厉害了我要求退还我的四千元钱,她不退,而且听楼下的说她们家的房子在租我之前就漏一直没修,我该怎么办?
我是在九月八号租的房子,是交三押一,还包括卫生为何管理费,当时租房子时,他没跟我说有这些费用,后来我交了,于10月份我跟他说了退房的事,今天他跟我说11月8号,如果我们不交房租,就让我们搬出去,费用一概不退,我该怎么办?
我和房东签的是一年的租房合同,6月12号开始租房,押金1000,房租每月750,押一付三,我10月初和房东说11月初要搬走,房租是付到12月的,搬走的原因是衣服挂在外面晒老是被偷,隔壁的也老是被偷,(我们租的是地上车库),房东的邻居还看见过偷东西的过程,房东现在要扣除我一个月的违约金,合同中有一条是如我“无故”毁约
今年六月22号,在深圳租了一套房。合同为一年。2压一付,押金人民币7600元。 今年十月22号,因为个人原因从房子搬出来,当时房东口头协议可以转租,并且转租后扣掉费用,退我押金。(注:房东是先这样说我才从房子搬出来的。) 时至11月份。房租租出去了。可房东不给于我退押金。 请问房东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租房未到期,原本一年的只住了四个月不到,还有十几天的房租没住,现在不想住了,水电没交,有五六百吧,押金有一千一,现在押金不要了,直接走人违法吗?房东他们一直打电话骚扰,还恐吓,他们的行为违法吗?
我租房子时,房东说要签一年的合同,房租可以一个季度付一次。我先付了一个季度的房租,同时房东拿出合同签的时候我发现上面写着第二个季度的房租要提前一个月交,也就是我在住了两个月的时候就要支付下一季度房租,之后的以此退后三个月交。我觉得奇怪,为什么不是一个季度,问房东,他说都是这个规矩,也没多想,就签了字
之前和某房东口头协商租赁房屋的事情,约定3年时间,租期3个月后,房东说要涨房租,如果不愿意就不租给我们,后来没谈成,于是我们找了新的房屋出租,和旧房东说明情况,想叫他退回押金,他却不愿意了,他却说我们没有租满三年,是我们违约不给予退还押金,因为我们还没有签有任何合同,不过有一张房东写给我们的押金收条,
我租的房子合约2年,没有押金,还没到期房主把房子卖了,买方要求我搬走,我应该怎么办,还能住下去吗 买方说不般的话。要求我从新签合同并交押金,之前的合同还有效吗。买方每天都来敲窗户敲门要我搬走或从新签合同,态度非常不好,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