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跟村里签的《荒山承包合同(40年)》大约300亩,如今还有30多年。最近区里修路占用大约5亩。其他村补偿每亩3~4万(口粮地),而我们一共才5千左右。村里说是按合同补的也就是退的部分承包费(合同有一条:地上附属物归我们所有,土地归村集体)。请问荒山跟口粮地的补偿标准不一样吗?我们不能在向村里要补偿了吗?(5亩地30多年5000也太少点了吧)。谢谢
谢谢大家,补偿是给村里还是给个人呢?(合同有一条,土地占用时土地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个人返还占用面积剩余年限的承包费用)。我们可不可以向村里要开垦费之类?当时雇的挖掘机也花了不止这些钱。
本人农村老宅,政府规划扩建公路,将征用我家老宅用地,同时给一块相同面积的土地补偿将,但要求我们多家被征用的住户统一盖6层新房在补偿地上(要求房子外貌一致。我们多家商议房子建成后出租给别人当宾馆用)。现所有的新房子都在补偿地上建设当中,尚未完工。我们多家房主一起去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关部门给出的答案是划
我是农村户口,今年我们队上的土地被占了,政府有一笔补偿款,我查阅了相关资料,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 我们是农村户口,并
事情是样的。2009年买一个7200平方场地,垫土。平整都完成了 。总花销60万。土地使用证也办完了 还有土地出让金也交完了。去办房照的时候,不让办。说县里不让盖房子,2011年县政府大楼就在场地对面盖起来了。县政府想把我的场地盖成水上公园。要无偿收回。补偿只给20万元我的场地是合法买来的 土地使用证也有。而起他们说
1990年开始租用一块教育局10亩土地(是与地方小学签订的合同,土地属于小学管理)当时这块地属于荒地,经过长期使用现在是肥沃的黑土地了。2010年之前一直是一到三四年续订一次合同的,2010年一次续订了8年的合同,2011年教育局把该土地转让与民政局,2012年7月民政局要收回该土地,请问如何补偿 合同是每年年租4000元,我
我家有四亩地六年前被征用当时每亩补偿了一万五,但征用后至今未开发,我们在原地里又种植了蔬菜果数,这个月政府通知要用地,请问他们应该给我们补偿吗?怎么补才是合理的?谢谢
你好!我是辽宁省凌源市万元店镇热水汤的村民,我们村因为有温泉,现在有外地客商要承包开发温泉,我们的一等耕地被征占,一亩地给我们四万元,另外给8000元奖金。这合理吗?社会保障等问题都不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