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村里被征用土地,获得补偿款,这个补偿款,村里面开会通过了分配方案,其中里面有两条是这样列明: 第1条: 此次分配以2017年12月31日为界限,凡此时前本村世居人口娶妻,已领结婚证,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广大村民认可,严格控制户口迁入本村(不含女方未到法定年龄),不严格要求举办婚礼或摆酒席。 第2条是: 凡娶入的妻子可排除女方户口性质,其妻若享有政府待遇除外,其所生子女随父入户为农业人口均可享受本村待遇,其所生子女随母入户为非农业人口不给所有待遇。 请问我和妻子是15年结婚的,村里也承认的,但是我妻子户口没有迁入我那里,村里以第1条说我妻子户口没有迁入本村不予分配,但是第1条严格控制户口迁入本村,这个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是随便就能迁入本村,但是没有说户口必须迁入本村。 而第2条又说明妻子户口性质可排除。这个是不是也可以理解妻子不论是哪里的,都可以获得分配。 请问如果以上面这种情况,起诉村委会,应该怎么起诉,然后证据方面需要哪些?是否可以胜诉。谢谢!
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农村人,最近几年我村村委会把农民农田卖给一些企业建工厂,工厂给了每亩地的补偿,我想了解一下补偿款该怎么分配,用交国家吗?假如国家征收是哪个部门?哪号文件?如何征收? 还有村委会擅自卖农田的土毁坏道路属于犯法吗?
我想查询下有关于土地被占用补偿款分配的问题 这些问题有明确的
我想查询下有关于土地被占用补偿款分配的问题 这些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你好!我所在生产合作社目前有1000多亩土地及上建物计划被征收,征收后的补偿方案已经通告,目前待社民签名同意就能执行,但由于生产社(队)队委计划将所有补偿款全部一次性按当时各社民的配股分掉,但生产社还有很多是城镇户口,而且配股还没有到达15股而又能拿到分红的社民,觉得非常不公,因为这些队委及其家属是原来的
我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民字村的村民,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征地,我家的地被征收,但是当时补偿款只给了我们8倍,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有8倍被村里扣下,今年因为村里又有地被征用,被征收的土地的村民得到了这另外的8倍钱,所以直到现在我们才知情,但是钱已经被村里花没了,现在我们要把钱要回来,应该怎么办?
现在村里集体宅基地要进行分配到个人,但是我们被分到和领居村有土地纠纷的土地,和村里反映过,但是村里不管,我们应该怎么解决?找哪个部门解决?同时村里有十多户因工作问题,户口迁至单位,户口没有在村里,村里也将宅基地分给他们?合理吗?
老师好,我夫父亲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送往医院第二天去世了,然后单位有保险,我想问问赔偿的钱,应该怎么分配,我,和我的继母,还有我的奶奶,按什么比例分这个钱,还有父亲的房产!希望老师帮忙解答,急急,在线等!
我们是邛崃的一乡镇,在2018年7月土地和房屋被征用,后来牵涉到了一个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
我们是邛崃的一乡镇,在2018年7月土地和房屋被征用,后来牵涉到了一个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集体经济嘛,后来08年的时候土地确权,我们这一辈的有很多的老婆,孩子没能赶上这个土地确权时期,我是87年的,08年后结婚的,结了婚老婆的户口正常迁移过来的,现在大多村民不同意我们08年后结婚的老婆,小孩分这个集体土地补偿
我们是邛崃的一乡镇,在2018年7月土地和房屋被征用,后来牵涉到了一个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
我们是邛崃的一乡镇,在2018年7月土地和房屋被征用,后来牵涉到了一个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集体经济嘛,后来08年的时候土地确权,我们这一辈的有很多的老婆,孩子没能赶上这个土地确权时期,我是87年的,08年后结婚的,结了婚老婆的户口正常迁移过来的,现在大多村民不同意我们08年后结婚的老婆,小孩分这个集体土地补偿
你好,我家是江门台山的,村里11年前征收了一块地(有水田,有鱼塘,有山地),当时江门这边的政策是上交村大队一半,一半分到村民头上,11年过去了,这块地现在才有开发商过来开发,按照中国相关法规,超过10年未开发的土地,村民可以回收重新耕种,我村子附近已经有一个村子是这样操作做的。 我现在想问的是:1、可以要
我是出山店水库搬迁移民,关于土地补偿问题,房子诱骗拆了,现在一分钱都没有拿到
我是出山店水库搬迁移民,关于土地补偿问题,房子诱骗拆了,现在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我们家没有儿子,两个女孩,留一个女儿找的上门女婿,现在村里的说有儿子生的孩子都有田地分,女儿生的孩子没有。是不是国家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