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雇佣建筑工施工时厂方发生事故伤及建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厂方负责多少责任赔偿多少,工头负责多少。发生死亡怎么判定
我家里现在做房子,自己的地基自己负责买材料,然后建造方面就是直接承包给一个本村的熟人的,即包工-自己出材料就行了。然后我知道有关这种包工的工伤赔偿资料,一般是包工头负责的。而现在的问题是包工头自己出了事故。建到第三层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下来。也就是今天。请问这样的关系,我作为业主有承担赔偿的责任吗?我自
如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在施工中出现工伤是否有我方责任?是否需要赔偿?
我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在施工中出现工伤是否有我方责任?是否需要赔偿? 承包合同如何签署可避免工伤赔付这方面纠纷?
我因工发生了车祸,现还在治疗中[股骨头已坏死],交通事故认定书[我承担次要责任]、工伤认定书、工伤伤残、都已经下。目前一切治疗费用都是我和肇事者拿的。交通事故伤残还末鉴定。请问我现在如起诉上班单位进行工伤赔偿我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次要责任在工伤赔偿中是否也要承担次要承担次要责任吗? 谢谢!!!
我26岁 女 外地农村户口 在上海工作1年 有(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卡) 是从事二手房销售的经纪人(月薪1000,补贴600 外加提成),是去年10月10号外出看房发生的车祸,当时我是搭同事的摩托车(无牌无照),在高架桥下面与对方的摩托车相撞的,对方(有牌照)是直行,我们是大拐(交通法则上是大拐让直行),所以责任认定全在
我工伤,省上评6级伤残,现在单位同意按工伤保险6级标准赔偿我,但依据《安全生产法》第48条的规定,我有权要求单位赔偿我的民事损失,单位同意我们双方协商解决,请问我该要求单位赔偿我多少民事损失呢?具体赔偿标准法律没有规定呀。谢谢大家。 请问: 若“不能重复主张”,那么《安全生产法》第48条该怎样理解呢,这条
父亲原单位是在海运局,工作了几十年,之后单位给予待退(就是未到退休年龄,退休前公司只给予基本生活费),父亲在待退后又出去找了份保安的工作,并与对方保安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此保安公司并不给予职工加任何金. 该保安公司安排我父亲在一个药房做保安,然后父亲在一人值夜班时,临近第二天早上快下班前倒在了办公室,被发现时
在工作中左手大拇指受伤,还沒做伤残签定,如果没签定到十级的话,公司有相关的赔偿吗?我都休息一个多月了。还有当时工资是口头协议的
我是一家防水门市部兼营防水修缮,我店的生意是承包给一个小团体在做,也就是说我店里外出的工作都是承包给他们(下面简称甲乙)在做,某天我店里有客户要求防水修缮,然后我就打电话给甲乙两人要求他们去客户那里做工,但是在做工的时候甲不慎从楼上摔下(客户的房子上买那个是石棉瓦承受能力很低,但其事先说过能够施工我才叫甲乙
公司是否对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有责任给予除医疗费以外的赔偿?
家人因为工伤现在医院抢救,情况很不好,医疗费都是公司出的,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才好?我们一家人都不懂法律,请给予我们你的帮助,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