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死亡,但保险金和赔偿责任非常复杂
工伤死亡,但保险金和赔偿责任非常复杂 父亲原单位是在海运局,工作了几十年,之后单位给予待退(就是未到退休年龄,退休前公司只给予基本生活费),父亲在待退后又出去找了份保安的工作,并与对方保安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此保安公司并不给予职工加任何金.
该保安公司安排我父亲在一个药房做保安,然后父亲在一人值夜班时,临近第二天早上快下班前倒在了办公室,被发现时已经是1个小时后,120来后当场抢救无效,宣布死亡.死因是猝死.
保安公司给予的解决方法是用父亲过去原单位的保险金来办理工伤赔偿(就是从政府那申请保险金)
※我的疑问是:难道保安公司自身就可以不承担工伤赔偿吗?
父亲的保险金是原单位(海运局)给予交付的,而保安公司并未为此支付过任何保险费用,这个保安公司难道就能顺理成章的以自己的名义去冠名这个保险金?难道保险公司自身不应该同样赔偿这工伤责任吗?
※另外父亲被派去工作的地点--药房,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他们夜班值班都只派一个人的,这点应该是不合理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izhi……(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09-09-02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