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以“本户完全没有了本村户籍”为由,收回了本户所有的自留地使用权;而“本户部分村民没有了本村户籍”的,本户可全部继承自留地使用权,对吗?
你好,我是非农活口,我家的自留地被村上干部给别人划成责任田,经过10多年来。我一直在向有关部门要回,但事终到现在还没有结果,我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收回我的自留地使用权?谢谢!
我于2007年离异,婚生一女,归我抚养,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离婚协议中写明,我们共有一套住房,产权归女儿,居住权归男方。 现在单位有福利分房政策,我和前夫中没有原来那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以按照无房户分到经济适用房。 我们的情况是产权属于孩子,但是居住权属于男方,由于是孩子归我抚养,很有可能我们原来的那
我爷爷的名下有一块自留地,在30年前我爷爷跟我大伯、二伯分家 ,我爷爷就分在我家户口,我爷爷还把那块自留地分给我爸爸,但没有任何证据,就这样我爸爸用这块地种果树,已经20多年了,就在这几天我爸爸把那块自留地转让给别人,现在我爷爷想把那块地收回,还反口不承认,这件事闹上法庭我爸爸跟我爷爷谁赢的机会大?(注
村委会以“本户完全没有了本村户籍”为由,收回了本户所有的自留地使用权;而“本户部分村民没有了本村户籍”的,本户可全部继承自留地使用权,对吗?
我们全家在92年就农转非了,但我们全家的自留地村组一直保留到现在,95年大调整时候都没有调整。自留地旁边是我们的老宅基地和老房子,于92年卖给我们村的赵某人,自留地也从92年开始都是由我家卖房的赵某人在代管。我们现在想收回我们的自留地或者宅基地是不是可以?有什么依据吗?
本人已离婚,前夫父母赠与我们(前夫)的房屋。之后我们离婚,前夫同意把房屋给我和女儿(7岁)。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前夫的父母能收回这个房屋吗
我们全家在92年就农转非了,但我们全家的自留地村组一直保留到现在,95年大调整时候都没有调整。自留地旁边是我们的老宅基地和老房子,于92年卖给我们村的赵某人,自留地也从92年开始都是由我家卖房的赵某人在代管。我们现在想收回我们的自留地或者宅基地是不是可以?有什么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