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债务人在2007年的4月份签订了借据,借款人以房做抵押(约人民币20万,不过未供完),现在借款人逃跑了,我该怎么办?
我是否该将债务人转换为其妻?该怎样办理?该怎样才能讨回欠款?
我于2005年借给朋友何某某现金三万元为期两个月,对方始终未还.2007年我将他告上法庭,2007年10月10日经法庭调解他半年内还清三万元欠款和两千元利息.谁料想何某某一月后突然死亡,他妻子以无钱还款为理由拒绝还款.经手的法官说我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我便于2008年1月1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来执行法官一直以难办为理由没有任何进
1.债务人的户籍地在江苏盐城市亭湖区,债权人户籍地在宁波北仑,实际债务关系在杭州发生(但是书面文字上没法证明在何地发生,只有银行转账单可以证明是在杭州进行的)。请问能否在杭州法院起诉? 2.若起诉维权,程序是怎样的?可否直接找法院? 3.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通告后仍找不到债务人,会怎样? 4.法院在
几年前,为一个老朋友担保贷款,(由于对朋友信任,无任何抵押给担保人)现在他欠债已经逃跑不见踪影,银行要求担保人还贷50万,但是担保人无力还贷,搞得只有申请个人破产来为止还债。 那之后的话,担保人是否可以起诉逃跑的债务人? 如果逃跑债务人有家人在香港居住,如何起诉债务人? 需要什么证据起诉债务人? 如果
在07年我借钱给一老乡,他是做装潢生意的,但是生意失败后,他就消失。然后和几个债权人一起去他家才发现他的房子是租的,只留下老婆和儿子,他逃到沈阳,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麻烦给我指点一下!谢谢!
您好,描述:一个脑残疾三级女孩41岁,父母去世只留下一个2室单元房。她没有直系亲属,需要一个监护人,她有老姨、舅舅、和表哥(表哥是女孩姑姑的孩子)。咨询:1、老姨、舅舅、表哥、谁更有监护权。2、监护人在监护期间可以处理她的房产吗?因被监护人没有经济来源,又有糖尿病,看病吃药、吃饭、需要钱),3、如果被监护
请问具体流程是怎样操作在购房合同上加上我的名字得?我的具体情况如下。
购房合同是老公1个人名字,贷款属于夫妻两个人,房子属于婚后5年后所购,现在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请问我能否现在在购房合同上加上我的名字? 具体流程是怎样操作的?
我们(乙方)在一家公司做室内装璜,装璜费共28880元正,现在工程已完,还有余款约7000元未付。期间他们(甲方)中间已经换过两个负责人,第二个负责人已经验收过了,说把余款付给我们(余款欠约7000元正),但现在又来了第三个负责人,说验收不掉,余款不给我们了,我们一气之下,去拆了我们做的几个东西(价值2000多元)